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从以往的事故和事件中吸取教训,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与教师签订责任书。

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1、“隐患险于明火”:班主任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利用班会课、辰会课开展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并定期查找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忽视安全工作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班主任教师要严肃处理。

2、“防范胜于救灾”:体育课、活动课教师要树立安全意识,课前必须做好准备活动,避免肌肉、韧带拉伤和其他损伤;课前教师要认真检查场地和器材,课上要有组织地、科学地锻炼或进行游戏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损伤事故。对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准备活动不充分(2)未检查场地,体育器材失修(3)运动疲劳(4)玩忽职守、缺乏组织性、纪律性。

各科任教教师要保证本堂课学生安全(包括实验课),因教师课上串岗、离岗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追究教师的责任。

3、“体罚猛于洪水”:教师要端正教育思想,关心每位学生,特别是对品行、学习等方面有困难的学生应施以特别的爱,耐心教育、帮助,不歧视,更不能体罚;如因体罚、变相体罚或教育方法简单、语言粗暴、讽刺、挖苦等造成学生身心健康受到伤害,离家出走或其它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责任重于泰山”;学校认为: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意义重大,要求全体教师本者对教育事业、对学校、对少年儿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密防范,通力协作将安全工作做深、做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班主任签字:

育(科任)教师签字:

学校主管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