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央和省、长沙市、宁乡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经班主任、家长和学生商议签定本责任书。

中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

二、班主任要配合学校作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时要加强寝室、教室、运动场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即使消除安全隐患。

四、班主任应与学生共同商量,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五、家长是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

六、家长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

七、学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长负责,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校内安全工作。

八、学生要听老师、家长关于安全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学生应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遵守法律、法规。

十、当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和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十一、学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十二、本责任书每学年签定一次,班主任、家长、学生都要签名,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