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山东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近年来,山东省一直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近5年来,省财政共安排4500多万元援助9万多名特困生就业,特困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均达到90%以上。

  201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 《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对一”重点指导。

  省财政对经认定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每人提供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各地实行特困生就业登记制度,对未就业的特困生逐人登记,建立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数据库,定期电话回访和就业推荐,随时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各地专门开发适合困难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实行重点帮扶。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启动 “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