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

一、评价目的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

1.通过评价,引导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通过评价,推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通过综合素质评价,鼓励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进步,帮助学生发现和发展自身的优势和潜能,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坚持把过程性形成评价与阶段性终结评价相结合。

2.科学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学生成长记录为基础,注重写实性描述,把学生自评、互评与小组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公开、公正的评价程序。

三、评价内容

1.道德品质:是非观、荣辱观、集体观、诚信度等。

2.公民素养:热爱祖国、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文明习惯等。

3.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创新意识、学习效果等。

4.交流与合作:表达能力、倾听能力、合作能力等。

5.运动与健康:生活方式、体能、情绪、意志等。

6.审美与表现:感受美、表达美等。

四、评价程序

1.资料展示。资料包括:学业考试成绩、成长记录袋、各类获奖证书、班级量化考核结果、学生自己认为能反映自身综合素质的其他资料等。

2.学生自评。学生依据上述六项评价内容,为自己每项内容评定等级,等级分A、B、C、D四等,并写出“写实性自我评述”。

3.学生互评。学生以班为单位分若干小组互评,每小组不超过10人,推举组长一人。小组互评时,在组长主持下,先由本人宣读自己的“写实性自我评述”和自评等级,听取其他同学的意见,在讨论基础上为每位同学形成统一的评价结果。

4.班级评价。每班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共5—7人参加的评价小组,综合学生自评、互评意见,并结合学生成长导师的意见,确定每个同学的评价等级,并由班主任负责为每个学生写出评语

5.学校终评。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生的评价等级。

6.公示。以班为单位,将学校审定的每个学生评价等级在班内公示,公示期1-3天。

7.申诉。学生对评价等级有不同意见,可向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5天内作出答复。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

1.等级式呈现。

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不同内容和表现特点,评价结果采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A为最高等级,D为最低等级,B为中等偏上水平,C为中等偏下水平。

2.学生写实性自我评述。

采用第一人称,突出自身特点,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今后目标。字数在150左右。

3.教师评语

采用第二人称,突出学生个性,富有特色,以表扬为主,同时提出殷切希望。字数在150左右。

4.学校评价报告

在上述方式的基础上,学校为每位学生形成反映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六、评价结果的特别规定

1.当年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中学生、模范中学生、十佳中学生等称号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六个方面均应为A。

2.当年被评为校级及以上文明学生、文明礼仪小标兵、文明礼仪小公民等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个方面均应为A。

3.当年在校级及以上读书作文竞赛、学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中,获等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学习能力方面应为A。

4.当年在校级及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获等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运动与健康方面应为A。

5.当年在校级及以上各类音乐、美术等艺术活动中,获等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审美与表现方面应为A。

6.对D 等级的评价,特别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两个方面D等级的评价,应非常慎重,仅限极个别学生,其具体原因应如实报告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待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方可公示。

七、评价结果的运用

1.学校运用评价结果,了解学生个性化学习和成长需求,优化课程结构,开设有利于学生特长发展、兴趣培养、综合素质提高的校本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评选省市区校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共青团员的重要依据。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作为高中学校、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八、评价工作的制度保证

1.学生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各职能部门,每学期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开展系列主题班会、魅力学科节、活力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家庭教育指导、青春校园文化、互动国际交流、定向结对子、社会实践创新等八大系列活动,为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学生在八大系列活动中的表现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八大系列活动的具体管理部门是:系列主题班会——政教处;魅力学科节——教务处;活力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特色家庭教育指导——政教处;青春校园文化——政教处、团委;互动国际交流——行政办公室;定向结对子——政教处、团委;社会实践创新——政教处、团委。

2.学生成长记录制度。

班主任负责,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的主体是学生,主要内容是学生作品。成长记录袋在记录学生学科学习特别是选修课修习情况的同时,着重记录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学校社团活动等情况。班主任、学生成长导师要指导学生收集整理、保存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个性特色的重要事实性材料,真实、准确地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成长记录袋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3.学生成长导师制度。

导师是具有高尚的师德情操、广博的知识领域和扎实的专业基础,能言行一致、以身作则,能给予学生以学业引领、特长培养、生活咨询、品行指导、心理辅导和人生规划的优秀教师。

各年级组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从学生所在班的任课教师中为每位学生确定一位成长导师。成长导师的职责是全面关爱学生,指导学生自主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学生制订学习目标和成长规划,指导学生制作、完善成长记录袋,对班级给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提出意见等,是导师的主要职责。

4.学生评价研究制度。

为推动评价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课题组。课题组通过总结评价工作经验,抓好试点,树立典型,不断实现理论创新,不断形成新的研究成果,不断将研究成果应用于评价实践,更好地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服务学生成长、学校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5.学生评价管理制度。

①成立评价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负责评价工作的方案制定、过程管理、结果审定、申诉处理、表彰奖励等。学校政教处负责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②建立定期评价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在六个学期评价的基础上形成初、高中三年的评价报告。

③建立诚信评价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加强评价工作的诚信教育和制度建设,保证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价材料可靠,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建立诚信评价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责任。

九、本方案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

十、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西大附中关于在学生中开展八大系列教育活动的意见

附件2:西大附中关于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意见

附件3:西大附中关于建立学生成长导师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