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顺利实现集团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结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奖惩制度》,集团公司与各职能中心及子公司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安全生产基本指标:
  
  A.环境指标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为零;
  
  三废处理达标排放;
  
  有害废弃物合法化处理率100%;
  
  有效利用能源资源,减少浪费。
  
  B.职业健康安全指标
  
  重大伤亡事件为零;
  
  危险化学品重大泄漏事件为零;
  
  重大火灾爆炸事件为零;
  
  中毒事故为零;
  
  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员工安全教育合格率100%;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合格率95%以上。
  
  在集团本部EHS领导下,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详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岗位责职):各子公司、职能中心负责人为其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子公司、职能中心负责人要与其下属单位及其负责人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提供并维护安全生产必需的工作场所、设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所有设备、设施、器材的安全维护、保养和及时修理,确保本单位锅、容、管、特、压力容器等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维修。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应给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及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员工享受符合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给员工上岗、转岗、复岗提供必要的岗位知识培训、工作场地危险因素识别,确保其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及工作场所紧急情况的处理、基本安全知识和逃生技巧。
  
  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化学品仓库、特气供应间等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场所建立和执行相应的应急预案。各职能中心、子公司发生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或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参与救护。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积极响应和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服从集团公司安全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确保限期内及时整改。
  
  子公司要继续建立并持续完善安全检查制度,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作好安检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重大事故立刻上报集团,一般事故24小时以内上报集团,拖延上报或隐瞒的接受相应处罚。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发生违规行为及责任事故,积极配合集团本部EHS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调查,并接规定写出书面事故报告,接受一切违规处罚,执行事故处理规定。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每半年集团本部EHS、本部办公室根据文件规定,对各职能中心、子公司进行考核,按《****年EHS目标分解考核》标准执行。
  
  注:在事故处理中涉及到对各职能中心、子公司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厂外非工伤事故不纳入责任状考核,死亡工伤事故作为当年绩效的否决项。
  
  对全年没有发生较大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单位,年终给予各职能中心、子公司总经理等安全奖励。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
  
  xxxxx公司
  
  负责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