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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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人身伤害赔偿协议书

  经办人:

职务:

其他信息: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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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代理人:

职务:

其他信息: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线 处违法实施 行为造成公路损害,甲、乙双方对此事实予以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乙方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通过支付赔偿金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y 。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方式为 。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在同一日盖章、签字的,以最后盖章、签字日为生效日。乙方由代理人经办的,代理人签字视为乙方盖章、签字。

甲方:(章) 乙方:(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