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室管理制度

学院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的管理机构为管理与经济学院团委办公室和学生会办公室。办公室内的一切财产归我院所有,不属于任何个人。

第二条:办公室的钥匙由两个办公室主任统一配发,不得私自配备,若丢失,需报告主任,由主任再次配发并登记。持钥匙人不能随意进入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除团委学生会例会外,要借用办公室必须经过两个主任批准,借用人方可使用。

第四条:使用办公室时,必须爱惜办公室内的财物,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并加以赔偿。

第五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需领取办公室物品时,必须告知团委书记并取得其同意。活动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借出清单,并签名。活动完毕归还物品时必须及时清点物品并由办公室确认,如有损坏,须如实报告并加以赔偿。

第六条:如有非团委学生会人员借用物品,必须报经团委书记并取得其同意。借用人需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约定限期后方可借出。借用人需按时归还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借用人须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