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点管理制度


校点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进一步加强校点管理,促进我镇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如下校点管理制度。

一、各校点归所在学区校长、主任直接领导。

二、履行学区的各种规章制度,执行学区的各种工作计划。

三、接受所在学区的教育教学工作及学校常规管理的指导、检查、评估。

四、积极参加所在学区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按时完成学区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学校的各种备品、财产及教学设施由学区统一管理,登记入账,年终清查,如有丢失或人为造成损坏,追究校点的领导及相关教师的经济责任。平时日用开支由学区负责,如需大型修建、购置,必须向所在学区领导书面申请,学区向总校报批,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六、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教师事、病假必须向学区书面申请,学区向总校报批,否则视为矿工。各校点每月向学区汇报一次教师考勤情况,并将考勤情况作为年终教师评优、评选的条件之一。

附:校点的具体要求:

一、教育工作。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建设好德育组织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1、各学科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2、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已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3、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教育模式。

4、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坚持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5、要讲究教育方法,研究教育艺术,拓展教育途径。要不断沟通家、校联系,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淘汰或变相淘汰学生,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完成。

6、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二、教学工作。

学校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采用有效手段,攻坚克难提高教学质量。

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开足课时,开全课程。严格执行总校统一下发的作息时间,不准随意提前放学,不得擅自停课。

2、严禁乱收费,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一经发现要追究领导和教师的责任。

3、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单人独校的教师,除按时参加总校和上级有关教育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教研活动外,还要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和外地先进教学资料,同时要充分利用好教材附后的教学光盘。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每学期撰写教学论文不少于一篇。

4、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5、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

6、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同时做好各种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三、环境管理

1、各校要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严格校园环境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教室里和校园内的板报及时出刊,定期更换。

2、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3、建立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环境,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墙角无污垢、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

4、教室、办公室及有关专用教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板凳及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5、校内教师和学生的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外来车辆不得随意入校园。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园内摆设摊点。

6、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

三、教师要求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严格执行岗课位规范,自觉做到“三个认真”:即认真备课,教案不缺章不少节;认真上,优化课堂教学;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做好日清;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做好周清和月清。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终有总结。

3、严肃工作纪律,坚守工作时间,不准随意离开课堂和离校外出,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四、学生要求(适合一、二年级学生)

1、学生精神面貌好,衣着干净整洁(班主任每天第一节课前检查一次。)

2、上课前准备好本节课学习用品(教材、练习本、作业本、学具等,教师上课时检查或提示)。

3、上课铃响后快速进教室坐好(端坐:挺胸抬头,两手交叉放在身后―动手操作、练习时除外)。老师走进教室后全体学生起立向老师问好(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喊起立,全体学生同时喊:“老师好”。要求:动作整齐迅速,声音响亮整齐,教师回应后方可坐下)。

4、认真听讲(不东张西望,不发出各种声音,注意力集中,面向教师和黑板,教师及时提示学生认真听讲)。

5、提问或回答问题必须先举手(举右手,肘下垂,大小手臂重叠,手指不得超过头顶;坐直,不经教师允许不得起立;保持肃静,不得发出各种示意性声音或做出各种示意性动作,不得抢答),教师允许后方可起立站直回答(声音洪亮,让全班全体师生听清楚;回答完整;回答问题时面向听众―老师或同学),回答完毕待老师允许示意后方可坐下(同前--端坐:挺胸抬头),在老师讲解或同学回答问题时认真听讲(不得发出各种声音)。

6、读书时必须起立站直。(学生个别展示读、齐读、分行分类读、分角色朗读等,用双手捧起书,书与自己的身体成45°)。

7、小组合作学习、讨论时,必须及时按要求坐好,分好工,由学习组长组织学习讨论。

8、下课时全体起立向老师问好(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喊起立,全体学生同时喊:“老师请先走”或“老师再见”。要求:动作整齐迅速,声音响亮整齐),待老师走后方可离开坐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