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社团联盟主席选举办法

学院社团联盟主席选举办法

学院社团联盟主席选举办法

第一条

由社联理事会审核主席候选人及选举人资格,经社联成员投票表决后产生新一届社联主席。

第二条

选举人和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资料须至少于选举开始前一周公示。

第三条

选举人应本着“公正负责”的原则,认真填写选票,不得涂改,伪造选票。

第四条

社联理事会全会,由校级直属社团代表和理事会职能部门代表组成。投票数须达到选举人总数的2/3,否则选举无效。

第五条

候选人得票总数须超过投票总数的一半,否则选举无效。

第六条

候选人超过两人时,得票数前两名的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投票;两名候选人得票总数相等时,重新组织投票。

第七条

候选人以适当的方式与社联其他成员进行交流,说明自己的对学生工作态度,对社联发展的认识和未来的工作计划等。但严禁通过请客吃饭、赠送财物等方式拉拢选举人,或制造流言诋毁其他候选人形象。

八条

对违反规定“第七条”者,一经认定,由理事会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免除其一切职务,通报校团委及所在院系。

第九条

选举过程应在校团委监督下,独立公正公开进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所有。

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人事管理办法一、社团联盟常设职位包括:

(一)主席一名,由社联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一至两名,由主席任命;

要求:一半年以上社联工作经验。

(二)四部一处,各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四类社团分会,各设负责人一名,助手若干。由各部门及社团分会内部民主推荐,主席任命。

要求:半年以上社联工作经验。

(三)助理:作为四部一处各部门工作的骨干,与副部长享有同等级别的权利,如安排协调本部工作、代表本部门或社团联盟出席会议、参加社联负责人培训、相同的综合测评加分、参加主席竞选等。

要求:一年以上学生组织工作经验。

(四)干事:作为社联活动的中坚力量,协助部长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享有参加社联各类培训评优选拔,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加分,参加部长竞选等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要求: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工作态度积极向上;责任心强。

二、部员面试通过后将在所属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部长、副部长对其工作进行评定。对于试用期表现不合格者,应予辞退。

三、社联理事会成员及各校级直属社团社长,每届任期一年。任职期间应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退出。

四、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职务,须向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情况说明,经社团联盟主席及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辞职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六、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