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治理制度

学校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治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长大,确保学校资产不受损失,杜尽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强化意识、重在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治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宝教办〔20XX〕50号),积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

3.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卫生执法文书,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题目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熟练把握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

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按规定向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分报告;学生出走、失落要及时报告;要及时形成书面事故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镇政府,一份报辖区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5.坚持“双值导”、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治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职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帮助。

6.牢牢围绕“修德强能争一流”,切实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引导教师牢固树立敬业爱生思想,不断进步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留意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更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7.外单位或部分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领导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分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抗洪等。

8.学校要经常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荚冬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及时封闭,并上报镇政府和教育局。

10.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持之以恒将消防安全工作纳进学校的日常治理工作之中,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执行《消防法》,自觉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消防设备完好率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盛放一定量沙子的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留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放工后工作职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厉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烛炬、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纵规程操纵,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间隔,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居委会、工商治理、文化监管等部分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职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留意对校园外四周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四周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天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留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把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进步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会操、军训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同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治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上下楼梯时,每一个楼梯口均要安排教师护导,严防踩踏事故发生。

4.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5.各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分负责人共同约定。  

6.对军训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7.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8.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治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过细的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举行。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留意职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分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分对车辆进行检验。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留意防火、防食品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四周有河流、湖塘、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游泳。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坚持选配年富力强的职员担当门卫,原则上不能超过50周岁,有条件的学校要聘请保安。

2.门卫工作有专人治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3.门卫值班试冬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4.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5.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职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6.门卫职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7.门卫职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8.门卫职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进本单位的职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职员进进本单位的,要逐个询问来访事由,严格登记手续。

(七)门卫安全治理制度

1.门卫职员必须时刻进步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进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职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正当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分同意或与所访问者联系不上的,不得进进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职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分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外来机动车、货车一律禁止进进校园。

5.外来职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假如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进校园卖东西。

7.门卫职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封闭、火炉是否熄火。

8.门卫职员不得擅离岗位,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的,需请人代班看门。

(八)校卫队安全治理制度

1.校卫队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协助整改。

4.留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室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5.控制外来职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留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分。

6.留意把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分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九)会计室安全治理制度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职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治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治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同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分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由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职员应按现金治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往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往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留意来往职员,陌生人不准进进财会试冬非财会职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进其它火种,留意做好防火安全。

(十)档案室安全治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治理要害部位,工作职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职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进室内。

3.各类资料进进档案试冬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透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进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职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十一)卫生室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卫生工作职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进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分歧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目、价格,然后经有关部分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逐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验,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医务职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职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视,检查运动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职员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视非食堂工作职员不得进进食堂操纵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尽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十二)办公室安全治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治理制度健全,相关职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职员都必须进步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进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职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留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现金、珍贵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拿出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职员顺手牵羊而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留意封闭电源,吸烟严禁将烟蒂随意丢弃,更不得将烟蒂抛进废纸篓,认真严密地做好防火工作。

(十三)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分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分的公章,未经单位、部分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职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把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传阅。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档案试冬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分。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十四)突发灾难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难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猜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洪水、台风等灾难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分报告,请求有关部分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分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要安排一定资金,不断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十五)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分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开关和插座面板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科学控制活动规模,适当控制参与活动的职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进能出。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六)临时用工安全治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治理”的原则,部分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治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要严格审查被用职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校办室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职员安全治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正确。

3.临时职员应有正当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同一治理。

4.临时职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进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职员带进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外地临时职员必须根据公安部分的要求主动办理暂停止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6.认真执行严控临时用工的有关规定。

(十七)校园临时施工职员安全治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职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治理。

2.施工单位使用职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校办室或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职员不得进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职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职员要同一到校办室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进证》,服从门卫治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进校区不准叫号,应减速慢行,要开设施工运输专用通道,留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