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要求, 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奕
副组长:董春阳,段小丽
成员:姜泽毅,李子富,刘训良,陈辉伦
秘书:蔡滢
二、 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2.导师根据本人所分配招生计划数,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考试或考核成绩、考生科研能力和已获学术成果的评价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合格考生在征得考生、报考导师和招收导师三方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在本专业调剂,以满足每位导师招生计划。调剂需遵循原报考导师成绩排名情况。
4.不破格录取,不跨培养单位、一级学科调剂。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100分) +专业水平考核成绩(100分)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
四、 基本分数要求
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均不低于60分。外国语测试(英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 拟录取人数
序号 | 学科(专业) | 拟录取人数 |
1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18 |
2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20 |
合 计 | 38 |
六、 联系咨询
地 点:科技楼911
电 话:010-62333757
网 址:
联系人:蔡老师
七、监督工作
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监督录取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10-62332120
本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公布。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
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