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清明节期间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活动企划方案

开展清明节期间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活动企划方案
机关各科室、各社区居委会:
根据国家、省、市、区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的统一部署计划,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处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我处对滇池面山乱埋乱葬的整治力度,促进黑林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按照《五华区关于开展清明节期间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活动方案》(五民[20XX]35号)文件精神,结合黑林铺实际,就开展清明期间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五华、建设绿色五华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大力营造领导重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处殡葬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我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康 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赵 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 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才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汤 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倪红昆(黑林铺派出所所长)
袁志坚(海源派出所所长)
成 员:储毓华(行政办公室主任)
尹 勇(城建监察中队队长)
李 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冉意辉(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
张 斌(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马朔烽(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范林华(团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李绍先(海源社区居委会主任)
段永文(昭宗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 惠(黑林铺社区居委会主任)
段彩娥(眠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董玉林(龙院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建办,办公室主任由马朔烽担任。
三、宣传主题
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传播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宣传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倡导科学、文明的殡葬行为,营造治理滇池面山乱埋乱葬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绿色殡葬、和谐五华服务。
四、宣传时间
20XX年3月20-20XX年4月15日。
五、宣传地点
办事处在班庄村老坟地上山路口、黑筇路三碗水湖路口、黑筇路转玉案山公墓路口等处开展宣传;
团山、眠宗、海源三家社区在各社区护林防火宣传点开展宣传;
黑林铺、龙院、眠山三家社区在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设点开展宣传。
六、宣传方式
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布标、接受群众咨询、出黑板报等形式。
七、宣传内容
(一)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的公告》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若干规定》;
(二)进行骨灰进公墓,处理多样化的宣传;
(三)提倡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俗,积极推行火葬;
(四)宣传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突出重点宣传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深入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的经验;
(五)进行禁止毁坏山林、耕地,占用土地私建坟墓的宣传;
(六)进行禁止在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外建造坟墓及违法修建活人墓的宣传;
(七)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八、工作要求
办事处负责印制宣传材料和宣传布标,并发动参加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的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殡葬宣传活动


团山、昭宗、海源三家社区要将清明期间的殡葬宣传活动与护林防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上坟扫墓必经路口悬挂布标,发放宣传材料;
黑林铺、眠山、龙院三家社区在辖区内公共户单位、农贸市场、学校周边进行广泛宣传,并发动志愿者参与宣传活动。
各社区在宣传活动结束后,于4月13日前以简报形式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办事处社建办上报,并附电子文档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