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葬安全协议书范文3篇

篇一:安葬协议

安葬安全协议书范文3篇


安葬协议书

甲方:XXXXXX

乙方:XXX(死者姓名)亲属(XXX)

道路交通事故经过:

20xx年4月22日 ,XXX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未依法注册登记和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XXX,沿XX县XX镇XX路由西往东行驶。11时01分,车辆行驶至XX县XX路与幸福路交叉路口时,与沿幸福路自北往南行驶的由XXX驾驶的XXX小型轿车(乘坐XXX)发生垂直相撞,造成XXX当场死亡,XXX、XX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安葬协议:

经双方共同协商,XXX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就XXX安葬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先行垫付现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圆整(¥35000.00元)给乙方用于安葬,由彭万成、熊延英领取;

二、乙方亲属领取垫付的安葬费用人民币叁万伍仟圆整(¥35000.00元)后,负责组织实施彭仕云的安葬事宜,且务必在XXX年XX月XX日之前将XXX遗体运回XXX家中进行安葬;

三、有关XXX的的相关赔偿事项,待XXX的安葬事宜完毕后,由XX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生效后,拟定于XX月XX日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如遇有对认定书不服,调解顺延;

四、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应当自觉履行,不得违反;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桑植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当事人签字即视为同意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篇二:安葬用地协议书1

墓地用地协议书

甲方:牟建华(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宁县桃坪乡 村 社,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 、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长宁县桃坪乡村 社、小地名处的自留山内土地出让给甲方用于安葬坟墓的林地(即:墓地长: 米,宽: 米。面积: (平方米)给甲方,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障甲方安葬时用土及人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候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扫墓等活动),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拥有乙方位于长宁县桃坪乡村 社、小地名处的自留山内的乙方拥有所有权的林地(面积: 平方米)的坟墓安葬使用权,用于安葬自己的过世老人。

三、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老人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扰。

四、墓地出让金:大写: (小写: 元)。

五、墓地出让金的交付约定:

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即:大写:

(小写: 元);老人下葬坟墓修成后交付其余的百分之七十,即:大写:(小写: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墓地出让金的十倍即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证人各执一份。

特此协议

甲方: (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联系电话:132198356八十八、15881353257 联系电话:

中证方: (签字)

联系电话:

签字时间:20xx年8月日签字日期:20xx年8月日

篇三:死亡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李泽东

乙方:雷雪虎,徐家凤

于20xx年7月22日19时30分左右,甲方雇佣雷洪(系乙方雷雪虎的父亲)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工程中因工受伤,送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现在甲乙双方就雷洪受伤死亡一事,达成如下善后处理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陆拾万元(600000元),其中包括一次性工伤补助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供养徐家凤(系雷洪之妻),壹拾柒万元(170000元),供养雷雪虎(系雷洪儿子)抚养金壹拾叁万元(130000元)安葬补助金贰万元(20000元),乙方参与雷洪受伤死亡一事的所有务工费壹万元(10000元)。交通费贰万元(20000.00元)等一切费用。乙方今后不在向甲方主张上述各项费用,一次性了结。20xx年7月29日10时前尸体保存费用由甲方承担,20xx年7月29日10时后尸体保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已一次性付给乙方陆拾万元(600000元)人民币。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时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反悔一方付给另一方叁拾万元(300000元)人民币的违反违约金。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二0xx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