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申请报告

为了全面完善、及时地受理用电客户申请10KV以下电压等级的报装变压器,以及在办理申报过程中所需客户办理的事宜告知如下:

临时用电申请报告

一、 请在办理申报的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章)2份;

2、永久用电(临时用电)施工设计标准图纸(蓝图)2套,设计委托书2份;

3、房产证或有关三局(国土局、计划局、建设局)用地批文复印件(盖章)2份(验原件),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盖章)2份;

4、申报的用电单位需出具《法人委托书》2份,委托代理人申办报装手续;(凭证领取“协议”、“审图书”、“合同书”)

5、用电申请的书面报告;(如属公抄表到户:终端电能表所需领用的容量、数量的书面报告)

6、提供预留公用电房规划的“建筑平面图”(蓝图)并在公用电房的位置上加盖公章;

二、 受理报装后办理:

1、确定公用电房位置并与供电部门签定《公用电房协议》

三、 施工前需办理:

1、供电部门确定供电方案并与申报方前定《公用电房协议》;

2、项目的工程设计;

3、施工单位的《广东省承装(修)电力施工许可证》原件(验)、存复印件;

4、图纸审查;

四、 竣工验收合格送电前的准备

1、按照《深圳供电局业扩工程资产无偿移交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的资产移交手续,并签订《资产无偿移交协议》;

2、签订《供用电合同》;

3、配变台区对应得终端计量表计划按规范安装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