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挺佩服鲁滨逊的,他身上有一种力量,仿佛推动着他。他对自己的梦想很坚持,尽管被无数人阻挠,可能阻挠了他,但依旧阻挠不了他的好奇心。他有年轻人应有的坦荡,这着实令人佩服。如果换位思考,受到家人的阻挠,我可能没有那份坦荡,我会听从父母,从而放弃了这份念想,怪不得我总不能实现梦想呢!
相比坚持,我可能更会赞赏的是他的勇气,他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品质是像我这样没有远大目标的人所没有的。他可能在这场漫长的旅行中,或多或少会想过放弃,但他有勇气坚持下去,并设千方百机让自己活下去,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真算是一个有志气的年轻人!
众所周知,野人高大威猛,力气大还不会说人话,吃掉鲁滨逊甚是简单。而鲁滨逊身旁的那个野人不但不吃他,还跟他十分友好。鲁滨逊并给那位野人取名星期五,谁听了不都得惊喜大半天吗?我也不例外,我欣赏的其实是鲁滨逊的那份勇气,他敢去和一个吃掉他不费吹灰之力的野人交朋友,如果没有足够的勇气,恐怕是完成不了的。其实仔细想想,哪个野人不是为了生存下去而吃人的,所以我们应该善待生物圈中的每一种生物,别忘了家喻户晓的“人之初,性本善”啊!
翻开书重新看一遍,波涛汹涌的海浪真挺吓人,仿佛潮水都向我涌来,突然!眼前一黑……
我被海浪冲回了现实,我走在回家的小路上,想着刚才的一幕幕。日落了,天空中一片霞红,把河水也给染红了,我不经感叹道:原来勇敢,一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