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茶庵乡卫生院干部职工公共考核部分。
2、根据区卫生局公共卫生专项(13项)考核评分为依据。每小项以区考核为依据、卫生院考核平均分为参照,各小项低于平均分按照比例扣分。(平均分为每人所承担公卫项目分值的平均分数与个人承担项目的实际考评所得平均分数)
3、考核满分100分,按区卫生局每半年对乡卫生院考核评均分的20%、个人工作量50分,工作质量30分。
1、因个人原因导致各项报表迟报、漏报、错报,致使卫生局或其它上级单位倒扣公共卫生科总分数,将每次倒扣分加至相关个人绩效考核扣分中。
2、效果性指标完成情况与各公卫科成员相关。
3、2018xxx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各成员已经分工明确,详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工表。
xxxxx卫生院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