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经营合同3篇 "高效合作,共谋发展——深入解析联合经营合同"

“联合经营合同”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根据共同的商业目标,共同合作、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利润的合同。该合同是一种适用于联合经营、共同经营等合作方式的重要法律工具,通常通过合法签订,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联合经营合同3篇

第1篇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______________回收和供应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出_______名,乙方出_______名(各街道办事处出_______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_______名,付主任_______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料瓶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4.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______________的经营业务。

5.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工作。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基础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10%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________________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计划,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则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______________元,要根据任务轻重,贡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三、七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办法,实行三、七分成,即乙方分七成,甲方分三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

所得税和利润上交。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第九条甲乙双方联营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如双方都同意继续联营,须另立联营合同,或延期执行原合同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两个月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双方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可报请签证机关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经双方上级批准和合同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并按规定办理工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终止联营后,库存商品均按帐目数量,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查。

联合经营合同3篇

第2篇

酒店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1、承包金每年万元,乙方必须于每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承包金。(是否分期支付,可自行约定)

2、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承包经营保证金5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该承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且乙方未违约甲方归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应当由其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时。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将相应款项直接从其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导致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不足30万元的,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交纳。

3、将酒店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个月后即告解除。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 酒店,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3、协助甲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确保酒店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5、不得随意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6、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7、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酒店,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9、 政府有关部门因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 酒店声誉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2、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各类管理费等与本酒店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

3、 乙方损坏酒店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乙方经营超出酒店《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罚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停止。

5、 逾期 天以上未缴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

6、 乙方未遵守甲方与 公司签订的 酒店经营加盟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 承包期内,乙方经营酒店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影响甲方及 酒店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酒店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酒店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联系业务原则上以个人名义开展工作,确因业务需要加盖具与酒店有关的印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1、该酒店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3、该酒店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酒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1、 依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信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上述通知或通信可以专人送达,或以挂号信件或传真(随后以挂号信件)发送。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2、甲、乙双方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均应当在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在向对方列示的任一送达地址送达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 元计算。如逾期超过 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酒店及其它财物,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 酒店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3篇

xxxx(简称甲方) xxxx(简称乙方) xxxx(简称丙方) xxxx(简称丁方)

上列订立合同人为联合经营农机服务兼运输业,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二、四方分别代表各自的家庭参加经营。各方家庭成员均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如有异议应由各户代表人自行协调。任何代表人均不得以家庭成员有不同意见为借口而违反本合同。

三、四方各出资壹万伍仟元。出资方式包括实物与现金。各方现有的农机,由四方共同协商估价,作为出资,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充。

四、各方所出现金限于合同生效后5天之内交联合经营村信用合作社本站帐户。由本站对实物和现金出具正式的《出资证明书》。在该项证明书中,对出资的实物应记明农机的名称,数量、厂牌、型号、号码、成色、折价数字等事项。

五、各方分工如下:甲方担任站长,对外代表本站,对内全面领导,兼任物料保管。乙方担任会计兼农机管理和调查。丙方担任技师,负责农机维修。丁方担任外勤,负责业务接洽和物料采购。

六、四方均不在站内领取薪酬。可借支生活费,每季度不得超过贰佰元。因公出差食宿费报销每日不得超过拾元。交通费按实报销。出差预计超过两日的须经站长事先同意。站长出差预计超过两天的,亦应事先征得至少一方的同意。

七、本站需要的农机驾驶员、修理工等应从社会公开招标(聘)。各方家庭成员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录用。招聘由四方共同主持。录用后另行分别签订合同。

八、本站聘用的驾驶人员一律实行基本工资加超收奖励制。每月基本工资捌拾元,外加本人驾驶的农机所收的农机服务费的10%,或其所收运输里程费的8%作为奖金,按月结算支付。聘用的修理工按技术等级确定固定工资,空闲时参加运输装卸,提取运费的3%为奖金。

九、本站农机优先为合同各方服务。按规定收费标准八折计算,记帐后于分配利润时扣除。

十、本站农机全部参加财产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为全体驾驶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

十一、本站年终结算所获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如有亏损亦由四方平均分担。但对外所负债务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并以其家庭财产清偿。

十二、各方可以所获利润增加资金。如不能平等增资,在亏损分担和利润分配时则按各方实际出资比例计算。

十三、以本站资金增购的农机和工具设备,属四方共有增购农机须经四方协商同意

十四、未经四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抽资或转让其出资

十五、经一方提出、多数同意,可以中止联营,进行停业结算对农机由四方共同协商估价后公开出售,各方有权优先购买,将卖得款项和节余现金,按出资比例分配。如有亏损亦按出资比例分摊

十六、任何一方(包括家庭成员)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如坚持不改,经另三方一致同意后,应向本站交付伍拾元以上不超过贰佰元的违约金如拒不交付,在分配利润时扣除任何一方的家庭成员,都不得以不是订立合同人为借口违反合同。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四方协商同意可以进行修改补充,仍以书面形式订立.

十八、本合同有效期暂订3年期满后如无异议则继续有效。

十九、本合同一式5份,每方各执1份,呈公证处1份。经公证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