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资入股协议书6篇 投资入股协议书:共谋发展,稳步前行

本文是关于“公司投资入股协议书”的简介。投资入股协议书是公司在进行股权投资时所签署的协议,主要用于约定相关方之间的权益、责任、义务以及投资金额等事项。通过签署投资入股协议书,能够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并规范公司的股权交易行为。

公司投资入股协议书6篇 投资入股协议书:共谋发展,稳步前行

第1篇

为回报员工,鼓励员工持股,甲方计划增资元,乙方认购股份进行融资。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助,互惠,自愿出资投资的原则,签定本投资入股合同。

为长期参与投资,可以投资入股的员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至20xx年12月31日止工龄满2年以上(含2年)的正式在岗员工。

二、投资金额:乙方自愿向甲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投资方式为现金投资,认购时间截止到20xx年8月18日。

(一)高层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每人最高出资40万元,最低出资5万元;

(二)中层领导(部门经理)每人最高出资20万元,最低出资2万元;

(三)其他员工龄在5年以上的每人最高出资10万元,最低出资1万元;工龄在5年(含)以下的每人最高出资2万元,最低出资万元。

四、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员工投资入股的回报率做出如下承诺:

公司投资入股协议书6篇 投资入股协议书:共谋发展,稳步前行 第2张

第2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及所有参与者的意愿,为实现共同合作之愿望 ,特制定本协议各条款;

四、本协议规定投资额度按福建会馆章程相关条例执行;

五、筹集的资金打入福建会馆的专用账户内,公司成立后转入新公司账户;

七、所有款项的用途及有关福建会馆的投资事宜,对所有投资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次投资即为福建会馆的入股本金,投资人将获得相应股份并享有其权利义务。

九、如本协议因故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清算条款进行清算。

十、本协议公布后三日之内,将在福建会馆招开投资人会议并举行投资活动,选举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安排以后工作。其余未尽事宜,由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决定并报投资人全体会议备案;

十一、本协议规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执行机构人员不领取报酬;公司成立之后,由投资人全体会议或董事会决定;

6、 负责起草相关投资协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董事会决议等。

十三、本协议规定,原则上执行机构不能逾越本协议的要求,若在福建会馆项目进行过程中,投资人或投资人提出了与本协议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执行机构不能自作主张,应征求投资人全体大会之意见,待投资人全体大会有明确答复后,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

十四、本协议规定,执行机构应每周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以书面向投资人全体大会进行汇报。

十五、本协议规定,如合同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化,发现本项目或原定的内容、指标等确需撤销或作必要调整、修改时,必须经投资人全体大会同意。如属客观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使得项目不能履行时,须经投资人全体大会同意才能撤销或修改,并提交相应报告。

十六、本协议规定,执行机构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撤消或终止本协议,公司正式成立之日,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七、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或)盖章并缴款后生效,一式两份,投资人与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各一份在签订正式公司章程时作为附件,该附件与正式投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2、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3、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3、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1、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2、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式份,每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甲乙双方就地址的“陕西面馆”入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c、经营场所面积: 平方米(一楼店面过道为公共使用通道)。

d、合伙经营项目盒范围:面点、炒菜等等及其他服务等

第二条:入股比例:甲乙双方各占 “陕西面馆”经营的50%股份。

第三条:面馆厅租金:面馆租金为1000元/月,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从每个月的收入中进行支付。如收入不足时,由双方平摊支付。

第四条:盈亏约定:合同签订每个月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分摊盈利或亏损。

第五条: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以甲、乙双方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六条: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退伙约定:合同签订一年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出退伙。如一定要退伙,退伙的一方需要净身出店。合同期内,不得转让自己手头的饭店股份占比。如果需要引入第三合伙人,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并从新签订多方协议。

经过甲乙双方约定:经营,购进常用货物:如设备,面粉,等经营用品,需要双方一起同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负责议价由甲方/乙方(2选1)负责。

3、双方的经营协议由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月日开始正式有效,至年月日结束,其间双方承担相应的权责。

4、从合体签订日期起,面馆前面的固定资产归 方所有。后续添加的相应的固定资产由双方共同资产。

第5篇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要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一年。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万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a、合同到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退还,已分红利亦按计算。

b、合同到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退还,已分红利亦按计算。

c、合同到期时;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区域内做同类产品营利性投资。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同类产品经营公司。

2、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3、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第6篇

投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投资有限公司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4、投资人自投资之日起分享权益、利润,有限公司在投资之前的债权、债务一概与无关。(以投资之日起的会计报表为准)。

投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1、接受投资方即有限公司,在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前(以营业执照更换为准),不得动用注入公司账户的万元验资款项,

否则可视为违约行为,除去必须归还投资人的投资款外,还需支付违约金万元。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各方各执一份,共二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