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合同9篇 快递服务协议:快捷、安全、可靠

本文介绍快递服务合同,一种关于快递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约协议。该合同规定了快递公司的服务内容和费用以及客户的权利和义务。此外,该合同还包括有关物品保险、追踪服务和丢失或损坏时的责任规定等相关条款。快递服务合同对于保障快递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快递服务合同9篇 快递服务协议:快捷、安全、可靠

第1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规范快递服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邮政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制订了《国内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予印发,自20__年10月1日起施行。请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快递企业做好施行工作,要密切注意施行过程中的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向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

1.快递详情单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自寄件人、快递服务组织收寄人员在快递详情单上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2.快递服务组织依法收寄快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对禁寄物品和拒绝验视的物品不予收寄。向寄件人提供自快件交寄之日起一年内的查询服务。

3.寄件人不得交寄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不得隐瞒交寄快件的内件状况,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出示有效证件,准确、工整地填写快递详情单。

4.快递服务组织在服务过程中造成快件延误、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没有约定赔偿标准的,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既无约定也无相关法律规定的,从快递服务标准规定。快递服务组织有偿代为封装的,承担因封装不善造成的延误、毁损、灭失责任。

5.寄件人违规交寄或填单有误,造成快件延误、无法送达或无法退还,或因封装不善造成快件延误、毁损、灭失的,由寄件人承担责任。

6.快递服务组织可以与寄件人约定送达时间,没有约定的从快递服务标准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将快件送达收件人,登记收件人有效证件号,经收件人签章,视为送达。收件人是单位的,由单位收件人员签章,加盖该单位收发章,视为送达。

7.免责事由从法律法规规定,未尽事宜可由协议双方另行商定。

寄件人姓名from联系电话(非常重要)phone(veryimportant)收件人姓名to联系电话(非常重要)phone(veryimportant)

寄件地址address----------------------------------------------------------------------------------------------------------------------------------------------------------------用户代码邮政编码□□□□□□customercodepostalcode收件地址address-------------------------------------------------------------------------------------------------------------------------------------------------------------------------城市邮政编码□□□□□□citypostalcode

文件□document物品□parcel如系物品,请据实填写内件名称及数量。如需保价,请据实申报保价金额并交纳保价费。pleasespecifythecontentsandamountoftheparcel,declarevalueforcarriageandpaytheappropriatecharge.重量千克weightkg体积长×宽×高=厘米3volumel×w×h=cm3

保价□declaringavalueforcarriage保价金额:万仟佰拾元(大写)declaredvalueforcarriage付款方式现金□协议结算□meansofpaymentcashagreement

--------------------------------------------------------------------------------------------------------------------------------------------资费charge¥加急费urgencysurcharge¥包装费packagingfee¥保价费chargefordeclaredvalue¥

特别声明specialstatement非禁寄品□易碎□加急□其他□non-prohibitedarticlesfragileurgentothers非保价快件赔偿限额compensationlimitsforarticleswithoutdeclaredvalue资费2倍□资费5倍□商定□chargex2chargex5agreement

收件人签名receiver’ssignaturey年m月d日h时证件:证件号:id:idno.:代签人签名:authorizedsignatory:y年m月d日h时证件:证件号:id:idno.:

寄件人签名:sender’ssignaturey年m月d日h时收寄人员签章:acceptedby(signature)

单号位置填写本单前,务请阅读背面快递服务协议!您的签名意味着您理解并接受协议内容。

快递服务合同9篇 快递服务协议:快捷、安全、可靠 第2张

第2篇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长期共赢的态度进行合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由甲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甲方相关费用。乙方在使用甲方服务时,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乙方在使用甲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甲方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甲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乙方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方在承诺时间内必须送达乙方快件,甲乙双方收发件人口头约定亦有效。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甲方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甲方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1、运价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甲方保留因特殊情况(如部分地区不能到达转ems)而调整价格的权利,但必须事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在征得乙方同意之后,方可改发其他方式。

2、约定快递费用:以本协议的所属附件(附件一 附件二)为准。

3、如乙方要为所发货物保值时,需同时在甲方提供运单中的保值事项一栏中勾中保值项,并注明保值金额,即乙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快件在甲方运输过程中丢失,则甲方需按照乙方保值金额进行赔偿。

4、乙方可以选择付费方式:寄件人付费(□现付/□月结)或收件人付费。?

5、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6、结算时间:运费采用月结方式的,甲方于每月---日前,把上月账单递交乙方。乙方在收到后---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并书面或电话回复甲方,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无误。核对无疑后,甲方带发票交付乙方,乙方在账单报销出来后通知甲方人员进行结算。

7、结算方式:(请根据本公司情况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前打adic;)

(1)现金支付:我司将派专人并持盖公章《委托收款函》原件前来贵公司收款。

(2)现金存款或网上支付:付款后请保留银行水单,复印件交我司业务员或传真我司销账。

(3)支票或电汇:请按资料填写收款人和收款账号。(特别提醒:没有我司有效《委托收款函》原件的任何人员无权代收我司月结现金或支票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视为该运费尚未支付,乙方须无条件支付该运费)以下 为我司开户银行:

1、甲方须保证乙方快件的顺利到达(不可抗因素除外),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所寄邮件、包裹丢失,甲方按每票----元赔偿乙方;若乙方在快件约定保值金额,则需按照乙方保值金额进行赔偿。

2、甲方须保证乙方快件准时到达(不可抗因素除外),甲乙双方在快件寄发之前若有约定到达时间,甲方必须在约定时间内送达,口头约定亦有效;若因甲方未按约定及时送达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则甲方需按照乙方保值金额或快件签订金额的千分之五进行赔偿。

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除按本协议第六条之规定甲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乙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严守对方的一切相关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运价、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并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方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本协议终止以后,在----年时间内,该保密条款对甲、乙方仍然有效。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 》、《 》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付款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组织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4.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

(4.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手续,并按服务标准开据工作单,

(5.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标准包装的,甲方应根据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原则加以包装或委托乙方包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包装,甲方付给乙方包装费。(包装费根据包装材料和包装规格定)

(5.2)甲方为防范事故所要求乙方专人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3)延误7天以上的免收单票运费的50%,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晚点,乙方不承担责任(航班延误或取消、自然灾害、交通堵塞等),但乙方有务及时通知甲方可能造成延误的原因。

(6.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详见合同附件)

(6.2)乙方于每月的 3 日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的工作单, 并做成结帐明细表。甲方在核实无误后,于当月 5日前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

(6.3)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6.4)当乙方提供的服务价格发生变化,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仍按本合同附件所列价格体系执行。

(7.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

(7.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7.1.3)甲方有义务提供准确详细的收货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与业务相关的信息,如因甲方提供的收货人名址及联系方式有误所造成的货物延送,乙方不承担责任。

(7.1.4)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帐,出现违约时承担其责任。

(7.1.5)甲方有义务承担因对方拒收货物而造成的退货运输费用。

(7.2.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安全、准时运送货物服务,在车辆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提供服务。

(7.2.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向甲方提供承运服务执行情况的存根。

(7.2.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牌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

(7.2.4)在甲方单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

(8.1)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

(8.2)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解决是解除合同,或者部分不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8.3) 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更改无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4篇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际国内(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1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际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2.1 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 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 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5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为乙方提供货运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2.6 如遇需转运ems情况的物品,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

2.7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如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 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第一时间告知乙方;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 如果投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2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因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 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乙方,3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5.1 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1千克,不足1千克按照1千克计算。计费重量的计算将以运送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中的较大者为依据。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为:重量(kg)=长(cm)×宽(cm)×高(cm)/6000 运输单价参见附表二:货物运输价格表;

5.2 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3 在运费核算无误后,由甲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在收到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费用;

6.1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2 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损毁,甲方负责赔偿。价值500元以下货物,按照货物实际损毁价值赔偿 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00元人民币;赔偿金从甲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不足扣减时,由甲方另行支付;价值500元以上的货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七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6.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a. 不可抗拒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c. 货物的合理损耗;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语言是中文。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品上使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11.4 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第5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2服务区域:中通快递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超过乙方派送范围的乙方不予派送。

2.1甲方自行负责所配送货物的运单打印及分拣包装工作,并保证运输面单上的信息无误。

2.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

2.3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货物退换货,将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2.4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延迟或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1乙方每天下午 16:00前安排人员上门取件,在货物交接时,乙方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请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包裹,乙方取件人员在快递单上签字后,则视为甲方已将商品完好的移交给乙方,此后商品的完整性,安全性由乙方负责。

3.2乙方应将甲方交付的货物完好无损的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无偿运至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3.3如果客户或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如客户要求跨区域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核实后告知乙方如何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的运输情况,乙方将专门设立客服一名对异常件进行处理,并第一时间以qq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最终处理方式(重新投递或退回甲方指定仓库)。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b.经检查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在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可将货物退回。

4.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甲方指定仓库。

5.1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1kg,不足1kg按照1kg计算;计费重量的计算将以运送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的较大者为依据;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计泡)为:重量(kg)=长(cm)╳宽(cm)╳高(cm)/7000运输单价参见附件:中通价格表。

5.2每月30日前,乙方提供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明细及汇总交由甲方核对,双方均需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确认。

5.3在费用核算无误后,由乙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行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运费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

6.1甲方自愿为价值500元以上配送包裹买保价服务,双方约定的保价费率为2%,最高报价金额为20_元人民币,甲方自愿选择是否保价。

6.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遗失或损毁,或延误配送时效而引发顾客退件,经乙方确认无误后应承担赔偿责任:

a.包裹或商品损毁,遗失的,如果甲方已购买保价服务,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如未购买保价,甲方提供交易凭证,乙方按照本单实际交易金额及快递费赔偿。如发生乙方应赔偿金额的,在甲方应付乙方该期款项中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扣除的,由乙方现金补足。

b.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破损而引发顾客拒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发一票快件给甲方顾客,如发生该顾客仍然拒收的情况,乙方应免除此单运费。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

履行本合同过程,甲乙双方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它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6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快递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之收寄人员在快递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2)甲方有权随机调整宅配商品之种类及增减商品之数量。

2、乙方负责相关配送商品的跟踪查询、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

1、甲方应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乙方,如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不能的派送的,乙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2、双方在货物交接时,甲应确保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3、甲方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托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

4、甲方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5、甲方按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乙方

1、乙方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乙方将甲方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3、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甲方运输面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4、如果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6、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7、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甲乙方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甲方。

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甲方联系后,要求重新派送的,乙方应无偿进行二次派送,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甲方;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甲方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方负责赔偿:

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1、由于乙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操作失误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乙方承担运运费,并对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进行赔偿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乙方可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1、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1、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2、本协议是对双方20__年11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__的合同的补充。

第7篇

本着自愿,公平,合法,诚信,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在充分协商和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的发件详单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面单地址正常派送。

二:寄件人要对交寄物品进行包装,包装应根据物品的性质,满足运输、装卸、投递的要求,并应考虑该快件的不会污染和损坏其他快件。

四:甲方对其托运物品承担合法性的责任,如因物品的合法性原因收到司法机关扣留查封或没收,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同时乙方保留向甲方追述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甲方托运的物品要符合包装要求,同时符合安全运输的标准,如因包装原因所引起的货物破损,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⑴、甲方需要将物品运输条件以书面或设置标志标识告知乙方,乙方接受甲方货物后,在转运或派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按货物的出厂价赔偿,不赔偿其货物的间接损失;由于乙方运输过程中过失责任造成货物灭失,乙方应按照前款予以赔偿。赔偿有异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邮政法相关条款由濮阳市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七:快件结算价格,详见价格结算附表(第十一款第(5)条)

八:乙方不得私自提高物品的外运结算价格,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确认签字后为准 .

九:每月的5号之前,甲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给乙方结清上月所有快件运费。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则本协议将被视为重新续签,有效期自动延续,所有条款将继续执行。

(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2)对与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递交濮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

(3)运输方式: 由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濮阳韵达分拨站,之后由乙方负责派送。

1:市内 2公斤以内4元(结合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配送效果反馈实际情况按4元±1元予以结算),续一公斤加收1元。

2:下属县城:2公斤以内5元(结合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配送效果反馈实际情况按4元±1元予以结算),续一公斤加收1.5元。

3:省内2公斤以内6元(结合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配送效果反馈实际情况按4元±1元予以结算),续一公斤加收2元。

4:江、浙、沪、皖、北京、山东、天津首重一公斤8元(结合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配送效果反馈实际情况按4元±1元予以结算),续一公斤加收3元。

第8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2、国内快递公司价格谈判评审结果审定表(含时效规定);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服务,对甲方交付的物件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二、乙方在提供上述服务过程中任何一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业务员、乙方转托的人员)的行为即为乙方的行为,其产生的后果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三、原则上当天的收件时间截止18:00,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要配合延长;乙方需要提供上门送件的服务。

四、乙方按照快递时效表确定的期限内必须将物件送达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员(单位),并获得对方签字。如发生物件错寄,乙方应及时、无偿地调整运输到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件人,通过申通寄达本公司所有快件由甲方门卫签收,即表示安全送达。

五、乙方应准备充足的寄件辅料(面单、信封、文件袋、塑料袋、胶带等)。有关寄件辅料的费用包含于邮寄费,乙方不得向甲方另行计价。

六、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交寄物件的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七、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物件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及时通报甲方,商议处理,最迟需要在12小时内处理好。

八、每月初向甲方提供上月交寄物件的快递底单,核算价格。

九、所有留底的单子乙方的人员不得允许甲方的寄件人提前取走,必须经过甲方快递人员核对后方可。

十、甲方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命禁止的禁运品。

十一、甲方须认真填写交寄物件的信息及收件人员(单位)信息。甲方填写信息不详或错误导致交寄延迟或无法送达或交寄物件遗失,甲方须依约支付费用。

十二、甲方在收到乙方交寄物件统计结帐联后须及时核对,如有异议,须在5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乙方依据甲方无异议(或视为无异议)的统计报表开具对应的通信业(或普通服务业或增值税)发票,与甲方结算邮寄费。

十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邮寄费。乙方原因(未按规定提供上月交寄物件统计报表、未开具发票等)造成的结算延与甲方无涉。

1、 甲方未依约与乙方结算邮寄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加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3倍。

(1) 乙方延误交付或运输过程中致甲方物件遗失或毁损,按实际成本价赔偿,限额1000元内,贵重物品需主动提出保价,按保价损失赔偿,乙方应当协助甲方索赔,避免甲方损失。

(2) 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限、区域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或收件人。

十五、乙方应严守在履行本合同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面单批注的客户信息内容和邮寄物件信息内容),双方依照协议执行。

十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和服务要求取件、送件。

十八、本合同到期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十九、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管辖。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9篇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文件物的收取、派送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及费用结算,均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开户银行账号。

2.本协议一、二条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双方业务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

3.本协议须双方业务代表签印,并加盖公司印章方可有效。

4.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内容是协议主体的补充;经双方协商,附件可以在不更改协议本体的情况下独立增删、变更、修改,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及有效期。

1.本协议标的: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到门快件及包裹派送服务。

2.乙方承运甲方快件到指定地点,该指定地点由甲方在托运书中具体指明。

3.乙方承诺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充足的运力资源,并有义务保证甲方快件安全、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2.根据本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3.本协议涉及的运输费用采用月结方式结算,乙方每月10号前向甲方提供上一个月发生的费用清单及货运签收联等相关单证,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结算账单明细和相关单证后,甲方进行核对和确认(甲方于10日内审核完毕),审核确认无误后,甲方应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现金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不得拖欠。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快递服务费用支付延误,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有权获知快件在途情况信息和每单快件到货时间及收货情况信息。

2.快件交接以后,甲方有随时对交付承运快件进行跟踪查询的权利。

3.甲方有权对甲方快件在乙方的运作过程进行监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提出书面意见。

4.甲方有通知乙方提货的义务。同时,甲方应准确给乙方提供提货地点、提货时间、快件数量、目的地等货运信息。

5.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规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输的服务费用。

1.乙方有按时确认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义务和要求按协议规定及时支付运输费用的权利。

2.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快件交接时提供准确、完备的快件交接单据的权利。

3.乙方有拒绝承运不符合运输规则快件的权利。如甲方刻意隐瞒其交付的违禁物品,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社会负面影响的损失。

4.甲方交付乙方托运的快件,乙方应在承运过程中将准确的货运信息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因特殊情况而发生变化的,乙方须把变化后的信息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作出安排。

若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则乙方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1.托运人错误填写地址、姓名、电话等信息,导致货损、误送或迟送;

1.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若商品需要保价,则按申报的实际价值加收5%的保价费。

2.对于甲方所托之物品、文件,因乙方之过失而造成遗失、损坏所衍生出之直接费用,含甲方客户因托运物品、文件的丢失、损坏而向甲方索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刊登遗失广告及补办该文件所发生的交通、通讯费用(甲方需提供相应的票据)并提供免费的补寄等,乙方须无异议赔偿给甲方,赔偿数额双方协商。

3.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产生的费用,乙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严守对方的一切相关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运价、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并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方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本协议终止以后,在三年时间内,该保密条款对甲、乙双方仍然有效。

(3)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 一方根据本协议构成违约,而履约方选择终止本协议。

(1) 甲方连续两次付款超过乙方要求时间(30天以上)。

(2)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有违禁物品并有刻意隐瞒行为。

3.任何一方因内部原因欲终止本协议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结束本协议。

4.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处理争议期间,除有争议或必须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1.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一个月为协议试行期,试行期间如对合作不满,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2.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重新续签本合同。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议执行期间协商解决,并依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并对外保密。

1.填写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3.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务请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电话号码。

5.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

由__________快递作为货运代理的发运人承认以下各条背书条款,作为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条件,本条款自发运人和承运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确认生效。

_____快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1.发运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志的物品。

2.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发运人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保价措施。

3.发运人必须在《_____快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发运人承认_____快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快运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快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_____快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的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_____%保价费,否则寄件人默认_____快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_____元。

_____快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重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留置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_____快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暴乱、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_____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_____快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他非主体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_____快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 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 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是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他违禁品。

(3) 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1.对一般物品(未经保价)均按每件最高人民币_____元赔偿。

4.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_____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利。

2.发运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_____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他的指定代理人。

2._____快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订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