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研管理制度3篇 高效规范的学校教研管理制度

学校教研管理制度是指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师专业成长而设立的一套规范性管理措施。它涵盖了教研活动的组织、实施、评估等方面,为教师们提供了一个合理的教研交流平台,推动了教育教学的创新和发展。

学校教研管理制度3篇 高效规范的学校教研管理制度

第1篇

1、各教研组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学科成员会议,制定本学期学科活动计划,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于第二周前上交教导处。

2、一学期各教研组必须组织两次以上学科理论学习或教学经验交流。

3、建立一个全员参与的学科兴趣小组,制定具体活动实施计划,分工负责具体活动内容,教研组长负责监督实施活动的顺利进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鼓励教师个人组建班级学科兴趣小组。

4、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校文化品位为宗旨,一学期至少举行两次不同类型的有创意的学生学科活动,所有活动均需提早一周部署实施程序,全员参与指导。凡竞赛类活动结果统一上报教导处发文公布。

5、一学期至少组织两位以上教师开设课堂教学研究课,做好各道程序的落实工作。

6、凡组内成员参加上级教研活动,务必在校内安排一节示范汇报课。

学校教研管理制度3篇 高效规范的学校教研管理制度 第2张

第2篇

1、教研室由系教学副主任分管领导并共同对系主任负责。

2、教研室原则上设立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教研室副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分管相关工作。

3、教研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其他教师负责一些具体专项工作,如实验室管理、实践教学、科研管理、资料管理等(以上工作作为系、教研室管理工作量)。

教研室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完成教学任务。主要包括:落实课堂教学任务和课外辅导工作,准备和组织教学中的各种实验、实习环节;指导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答辩工作。

教研室是学校课程建设的主体,其主要的职责有:制定课程建设工作规划,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组织对教材的选用和编写工作,引进或开发多媒体课件,负责与课程相关的实验室和资料室等辅助教学设施的建设。

结合课程组群的特点,制定教学研究的规划,并提出年度教学研究项目,主要提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案,研究和改革专业课程体系和结构,改革课程的教学内容,探索教学手段和方法,研制或推广通用试题库和cai课件。

教研室应根据学校和本部门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在兼顾社会需要,教研室教学工作和教师专长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校内外科学研究课题,鼓励教师在认真搞好基础研究的同时,积极从事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教研室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学术讲座,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

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教师互相听课,组织观摩教学,同时,应经常收集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教学任务下达后,督促教师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写出教案、讲稿,并尽可能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精心组织教学,对青年教师和新开课程教师要注意具体帮助指导。担任通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在个人钻研的基础上,教研室可适当安排集体讨论重点课程内容问题,集思广益,提高讲课质量。

教研室应根据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的要求,确定教师的教学方向、教学课程和科研方向,认真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特别重视对中青年教师和基础课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有计划地控制教师的增减,提高工作效率。

教研室原则上要求每两周一次例会(根据需要可每周一次),布置落实院系下达的工作任务,同时布置和分工本教研室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任务。教研室活动要主题明确,解决实际问题,且注意问题的连贯性。

教研室对各位教师要安排轮流值日,排出轮流值日表,落实教研室日常工作。教研室要建立值日记录本,同时做好值日的工作交接。

教研室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各项设施和资料和桌面要摆放整齐。室内电脑和相关电器要做到及时关闭,教研室钥匙不准交给其他人员。

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促进教研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研室是学校基层教学组织,直接负责组织教学,进行教学管理,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师资培养等工作。

第三条教研室按工作职能开展教研活动,教研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所在系(部)负责实施管理,教务处负责考核。

第四条教研室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教研室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由教学系(部)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发文批准。

1.原则上应按同一学科、专业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群设立;

2.有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人,不足5人的要按相近学科、专业或课程组合的原则进行合并;

3.具有一定的开展教学研究的.能力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少于2人;

4.能承担本学科和相近学科的教学与研究任务,教学与研究达到一定水平。

1.执行和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各环节(含实验、实训教学、实习、研习)的教学任务,并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校历,组织教师认真制定课程标准(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基本文件,做好课程考核的命题组织、阅卷评分、成绩登记、试卷装订、质量分析等工作。

3.加强教师和课程管理,加强教师课堂教学言论监管,执行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4.加强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建设精品课程,推进教学资源上网,做好教材的甄选工作。

5.组织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总结交流教学情况和经验,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和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6.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坚持教研结合、以研促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水平。

7.加强师资培养,组织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抓好教师师德和业务水平的培养和提高。

第七条教研室主任应当由思想政治好,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相应学科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中级职称人员担任。

第八条每个教研室设主任一名,经民主推荐,系(部)提名,教务处初审,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教研室主任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学校每学年对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1.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带领教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教学纪律,稳定教学秩序,防止教学事故,保证教学质量。

2.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和改进教研室工作,撰写教研室工作总结

3.负责安排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任务,组织编写课程和教学标准,选用优秀教材,审定教学历、教案、考试命题、成绩登记、质量分析等教学材料,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4.组织集体备课、说课、观摩教学、公开课等教学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校级和校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

5.带头开展科学研究。任期内,必须主持或作为第一参与人成功申报并完成至少一项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

6.制定教研室教师的进修、培养计划,对新教师任课资格和新开设课程提出初审意见。

教研室主任在任期内,经考核合格,享受300元/月的津贴补助,在每一学年考核后按12个月一次性发放;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另给予教研室主任1000元奖励;考核不合格的,扣发教研室主任50%津贴。

第十一条各系(部)应当根据教学和学术专长,把从事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入相应的教研室。所有教研室成员都必须参加所在教研室的各项活动。教研室活动列入学校考勤管理,无故不参加教研室活动的,按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二条教研室活动由教研室主任主持。教研室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并按学校和系(部)要求,建立完整的记录。

第十三条教研室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从各系(部)预算经费中开支,按学校财务制度报账。

第十四条教研室活动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学习研讨,教学方法研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修订,教材研究,教学课件的制作研究,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研讨,实践教学研究等。

第十五条教研室活动的形式有业务学习、教学经验交流、集体备课、学术研讨、公开教学与评议、项目申报研讨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