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采购合同4篇 “精准选购,高效合作:优质粮油采购合同”

《粮油采购合同》是农产品贸易领域中一份重要的合同文件,涉及双方在粮油产品的采购、价格、数量、质量等方面的约定与保障。本文将对粮油采购合同的重要性、常见条款以及注意事项进行概述,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粮油采购合同4篇 “精准选购,高效合作:优质粮油采购合同”

第1篇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建立粮油及和副货物购销合作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1、乙方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商业行为的合法经营权,已合法取得涵盖本合同所涉及货物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在内的相关资格及许可。

2、因乙方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加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3、乙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质文件副本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乙方每批货物交付时应当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1、甲方每次采购前,以口头方或书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详细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殊要求等;

2、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送货。

3、乙方每次随货自备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两份供甲方验货签字确认使用,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乙方提供的粮油及农副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qs认证标志;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4、乙方所提供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的情形,否则乙方应按单位货物货款的2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订单要求的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如甲方不需要,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在一日内补交。

1、货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青岛市同种货物的市场的批发最低价;

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的价格按照报价单进行。报价单包括货物的品牌、规格、品名、产地、单价、质量标准等。

3、报价单约定的价格有效期内任何乙方不得变动。如因价格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时,任何乙方可在订货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后,由乙方重新提供报价单,按照新的报价单执行。

3、如甲方在同期比价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价格高于市场批发最低价格,则以市场最低批发价格进行结算,并对高于批发价的货物按照品种,每种除以100元以上的罚款。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的送货到交货地点,不得延期,否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双方确认采用月结方式,货款分为每月支付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备齐上月送货清单并开具发票或收据到甲方的指定地点对账,甲方在核对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3、甲方将电汇、支票或现金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员或转入指定的帐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

乙方指定收款员为: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附后。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款项,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2、本合同履行完毕,双方确认不再续签且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双方没有其他纠纷的情况下甲方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若双方继续合作,则该保证金转入下期合同的履行保证金。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违约导致违约金扣除后低于5000元时,甲方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补足。

1、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期限提供货物时,每迟延一天按照当批应交付货物货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不具备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相关资质或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剩余货款,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该项损失无法确定时,以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1万元计算;

3、乙方延期或不能提供合格货物而影响甲方对货物的正常使用时,除按照当次货款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酒店因不能按时使用货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条中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或合同履行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诉讼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否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有关附件、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订单和往来文件(包含传真和数据电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粮油采购合同4篇 “精准选购,高效合作:优质粮油采购合同” 第2张

第2篇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建立粮油和副货物购销合作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1、乙方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商业行为的合法经营权,已合法取得涵盖本合同所涉及货物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在内的相关资格及许可。

2、因乙方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加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3、乙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上述资质文件副本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甲方每次采购前,以口头方或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详细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殊要求等;

2、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送货。

乙方提供的粮油及农副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qs认证标志;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4、乙方所提供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的情形,否则乙方应按单位货物货款的2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订单要求的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如甲方不需要,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在一日内补交。

1、货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贵定同种货物的市场的最低价;

2、如甲方在同期比价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价格高于市场最低价格,则以市场最低价格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的送货到交货地点,不得延期,否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双方确认采用月结方式,货款分为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在核对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

1、因乙方不具备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相关资质或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剩余货款,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延期或不能提供合格货物而影响甲方对货物的正常使用时,除按照当次货款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因不能按时使用货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条中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甲方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暂定壹年,自20_年4月日至20_年4月日有效,合同到期否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3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材料提供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2、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 日内付货 立方米。 日以后每天 至 平方米。

1、以甲方确认样品为准,乙方所供石材的质量须与样品一致,

3、石材乃天然物资,轻微色差在所难免,如乙方提供的石材色差较为明显时,甲方有权拒收石材,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给于退换。

4、产品要求:五莲花(树穴石)上抛光侧抛光;五莲花(平缘石)上抛光侧抛光

按实际数量验收。现场严格按照需方已封样样品标准进行验收,双方需共同确认货品拆开后的破损情款;运输中在不超过5%的破损由需方负责。超出5%的破损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 付款条件

2、按每次验收合格的供货量,且乙方提供有效的材料票据后,按实际到货数量,每批结算一次。

1、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合同答订后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把货物运到交货地。因乙方加工及运输时间影响工程工期,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向乙方扣押此批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4篇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广西凌云县金山油茶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建立粮油和副货物购销合作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1、乙方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商业行为的合法经营权,已合法取得涵盖本合同所涉及货物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在内的相关资格及许可。

2、因乙方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加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3、乙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上述资质文件副本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甲方每次采购前,以口头方或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详细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殊要求等;

2、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送货。

3、乙方每次随货自备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两份供甲方验货签字确认使用,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乙方提供的粮油及农副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qs认证标志;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4、乙方所提供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的情形,否则乙方应按单位货物货款的2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订单要求的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如甲方不需要,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在一日内补交。

1、货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伶站瑶族乡政

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的价格按照报价单进行。报价单包括货物的品牌、规格、品名、产地、单价、质量标准等。

3、报价单约定的价格有效期内任何乙方不得变动。如因价格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时,任何乙方可在订货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后,由乙方重新提供报价单,按照新的报价单执行。

3、如甲方在同期比价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价格高于市场批发最低价格,则以市场最低批发价格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的送货到交货地点,不得延期,否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双方确认采用月结方式,货款分为每月支付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备齐上月送货清单并开具发票到甲方的指定地点对账,甲方在核对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

3、甲方将货款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或转入其它的帐户。

1、因乙方不具备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相关资质或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剩余货款,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延期或不能提供合格货物而影响甲方对货物的正常使用时,除按照当次货款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因不能按时使用货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条中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甲方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暂定壹年,自20xx年6月 日至20xx年5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否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关附件、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产生的相关订单和往来文件(包含传真和数据电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