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读后感7篇 风筝:生命的牵绊

《风筝》是阿富汗作家哈利德·胡赛尼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关于爱、友谊、背叛、复仇及家庭困境的故事。小说文笔优美,情节感人,让人深入思考生命中的重要价值观。这篇读后感将分享对小说主题的感悟和思考。

《风筝》读后感7篇 风筝:生命的牵绊

第1篇

新近读了一本自传体类小说,名叫《追风筝的人》,橙黄色的封面中晚霞灿烂,将天空映衬得异彩纷呈。一位稚气未脱的小孩手里牵着一根线,线的另一头是只风筝,带着成就感似的跑着,向着前方行进——

主人公阿米尔是一个普通的阿富汗青年,有着快乐的童年。每天和哈桑出去玩,自得其乐。他们在树林里刻下自己的名字,在城区里留下自己的足迹,真好!可这一切,自风筝大赛后就再也回不来了。

阿富汗一年一度的风筝大赛来临了,“我”和哈桑自然也加入其中,哈桑和“我”共用一只风筝,阿富汗有个不成文的风俗,人们以抢到掉落的风筝为荣,尤其是最后一只掉落下来的。哈桑从小就有一种运动天分,他总是跑得比我快。他虽然没有读过一天书,可他却能一眼看透“我”的心,真是太奇妙了!

然而主人公似乎对此不以为意,直到失去后……是啊,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一开始,是的,中考没有考好,来到了普通的平行班。也曾在当初立下誓言,说要重新再来,想上985,211的大学……立完誓言后,开始还有一些动力,励精图志的模样,过几天后又现回原形,一切照旧。今天,我读完《追风筝的人》后,开始对生活有了新的想法。

文中的“我”在18岁时跟随父亲来到美国,躲避战乱。在这里,父亲为了抚养“我”,而开始拼命努力地工作。

当我读到“我脸上发烧,一阵罪恶感涌上心头,我很负疚,我的.放纵是他的布满老茧的双手和浑身酸痛的身体换来的”,我简直热泪盈眶,我慢慢地合起手,立在桌前,看着那桔黄色的书皮,想着这十五年的经历,回忆着我做过的每一件事——记忆闪电般地复活了,好的、坏的、幸福的、痛苦的、真实的、愚蠢的经历。站在人生道路的分叉线上,像公正无私的法官,回顾孩提时代的点点滴滴。

文中的哈桑,在喀布尔宽阔的街道上,开心地畅快地放着风筝,奔跑在夕阳晚霞中,绚烂夺目。我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目标呢?努力,一切皆有可能!为何不试试呢?

就好像不久以前在电影里看到的:阴暗潮湿的雨天里,我骑着车向前冲去,去追那片不断移动的阳光区,一次一次地靠近,阳光区,渐渐逼近。可突然,我却再也看不到它了。前面是一片悬崖,永远也过不去了。但主人公并没有畏怯,没有退却,为了梦想,只顾风雨兼程——我在想,我们也许可以这样做,坚持我的梦想,执着我的追求,毕竟青春是用来奋斗的。

《风筝》读后感7篇 风筝:生命的牵绊 第2张

第2篇

在我刚刚开始学习中文的时候,我对鲁迅这个名字就早有耳闻。在我印象当中鲁迅是中国特别伟大的一位作家,遇到过的所有的老师都说他是全中国最好的文学家之一。听说鲁迅的作品很难读懂,所以我一直不敢看他的作品。然而这个学期鲁迅的名字被提到太多次了,因此我决定尝试读他的散文《风筝》。

也许我选的作品比较简单,也许我没有完全读懂,我对鲁迅的第一印象是他的文笔没有我想像的复杂。《风筝》这篇散文是我了解鲁迅的第一部作品,这部作品充满着鲁迅对他自己过去的反省和评估。我认为可以从此作品更加深入了解鲁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风筝》也给了我许多感受。其中的感受是矛盾。鲁迅在文章的开头对放风筝的描述跟我自己小时候放风筝的回忆完全不相符。在我小时候,妈妈会带我去我家附近的一个公园放风筝。那是夏日,一提到风筝我就会联想到翠绿的草坪,晴朗的天空和炎炎烈日。不过鲁迅讲起风筝时所描述的场景是完全不一样的。他描述的是一个很肃杀的画面:“地上还有积雪,灰黑色的秃树枝丫叉于晴朗的天空中”然后说:“风筝对我来说是一种惊异和悲哀。”也许鲁迅故意描写了不符合读者期望的画面从而表示风筝给他带来的特殊情绪。

接下来鲁迅联想到他儿时的往事。鲁迅的弟弟酷爱风筝,但鲁迅从来不允许他弟弟去放,因为他觉得这是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事情。但鲁迅的弟弟不服,尝试用家里的杂物做风筝偷偷去放。鲁迅发现的时候,为了惩罚弟弟把他苦心做的风筝给砸了。成年后鲁迅想起自己童年时的无知行为,觉得十分的内疚和自责,但最让鲁迅悲哀的是他成年后向他弟弟求得宽恕的时候,他弟弟居然把这往事忘却。鲁迅无法弥补他犯过的错,所以他的心“只得沉重着”。

读到这里我既同情鲁迅的这种感受又不同意他的无奈。知道自己犯过错却无法求得宽恕是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经历的事情,但正是因为这样的悲哀“不可掌握”而更不应该令我们觉得悲哀。我们感到这样“不可掌握的悲哀”的时候,应该向自己求得宽恕。但是我又感觉鲁迅这样写也非常的真实,体现出他的性格特征。鲁迅知道他无法回改他做过的事情,但他偏偏要为此悲哀:“我还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只得沉重着。”我个人认为既然没有办法得到宽恕,那就应该放过这件事情。但同时可见鲁迅个人的道德和对弟弟的关爱:过了这么多年鲁迅还想把他的错补过来。此篇文章让我觉得鲁迅应该是个善良沉稳而又情感丰富,心思细腻,非常有内涵的人。希望将来可以多读他的作品,更加深入地去体味这伟大的人物笔下耐人寻味的作品。(康泰)

第3篇

“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这本书封底印着《纽约时报》某篇评论文章的一句话,还有这本书的扉页上内容简介的第一句话“12岁的阿富汗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都在提醒读者这是一本关于友谊,关于背叛与救赎的一本书。

很好奇,两个完全不同阶层的人,会产生怎样深厚的情同手足的友谊呢,之后又会有怎样的背叛与救赎呢?带着这些好奇,我翻开它,一读究竟......

当我读到,哈桑一遍遍的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时;当我读到,阿米尔提出过分要求后,阿米尔说“哈桑从无此想法,但若是我要求他,真的要求他,他不会拒绝”以及“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时;当我读到,哈桑说“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阿米尔)。”时,我感觉到,阿米尔与仆人哈桑之间,并不存在什么伟大的友谊,甚至我认为,哪怕是对等的友谊,也不曾有过。

他们只不过是对方的过客,一种主仆关系,一起的玩伴,却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将对方深深扭进自己的生命里,那么的心甘情愿(哈桑)或不情不愿(阿米尔)。这就是这本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带给我的震撼,让我感受到的并非友谊的深厚,而是人性的弱点、道德的虚无以及现实的残酷。

哈桑,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追风筝,是他的拿手好戏,慢慢的追着,静静的`等着,风筝就会降临,唾手可得。阿米尔问他有什么秘诀,哈桑说“我就是知道”,是啊,凭着天生的直觉,他就是知道风筝会在哪里降落。对于人间的友谊或者爱,他也以为凭着他的执着——无私的奉献、一味的付出——可以获得,然而,不得不说,这是一条不归路。因为,无私的奉献意味着对方无偿的获得,一味的付出意味着对方一味的得到,这不是对等的关系,也自然无法或者真正的友谊或者爱。友谊也好爱也罢,都是一种关系,都需要一种平衡,在不平衡的关系中,付出一方会有“可怜的”道德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会令对方窒息,甚至会让对方有一种罪恶感——至少也会有一种愧疚感。所以,当哈桑越付出时,阿米尔就会越逃离;当哈桑越奉献时,阿米尔就会越背叛。这友谊或爱的“风筝”,哈桑到死都在追(当时,他被拉辛汗叫回来一起照料阿米尔的豪宅,但t利班官员看中了这栋豪宅,并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极力反对,结果他和妻子被t利班枪杀。),到死也未必追到。

最后,阿米尔也成为了追风筝的人,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曾割腕自杀,后患有自闭症),为生命的轮回(对自己童年的轮回)。我不知道,阿米尔最终能否追到他的风筝......

第4篇

?追风筝的人》一出版,媒体界就好评如潮,市场响应异常热烈,其景象在图书出版界实属少见。著名作家伊莎贝拉·阿连德对此书的评论:"《追风筝的人》是一个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处女作,霸占了美国两大权威畅销书排行榜《纽约时报》排行榜、《出版商周刊》排行榜长达80余周,声势超过红透全世界的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这本小说太令人震撼,很长一段时日,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

?追风筝的人》的故事从一出身就有着相似际遇而在生活中身份却悬殊的两个少年开始讲起。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希望能踏上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小说如此残忍而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第5篇

当命运一次次的戏弄,当现实一点点的铺开,爱、恐惧、愧疚、赎罪慢慢交织,在你的面前织出一张硕大无比的网。是否,你还愿意义无反顾地去追。

阿富汗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本身亲密无间的好友,却因为一场风筝比赛,将他们的友谊送上了支离破碎的道路。阿米尔逼走了哈桑,随即他也跟随父亲逃往了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一心想着赎罪,他后悔当年的背叛,还是踏上了久违的故土,愿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的努力。可他不曾料到,原来他二十多年来都生活在一个惊天谎言之中。

原来他自幼敬重的父亲,那个告诉他"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的父亲,他自己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盗窃犯,还将真相同时一并掩埋。

对于阿米尔来说,那个为他高喊"为你千千万万遍"的男孩,是无比重要的。哈桑明知阿米尔看见了一切,明知他背叛了他,他还是再次救了他,也是最后一次。那一刻,阿米尔爱上了哈桑,爱他胜过爱任何人,这大概就是真正友谊了。

拉辛汉在与阿米尔通话的最后,意味深长的说了句"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也明白,有些没赎完的.罪也该做个了结了。

处于战乱时期的阿富汗危机四伏,阿米尔犹豫了,胆怯懦弱一步步将他笼罩。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值不值得,扔下恩爱的妻子,拿出自己的生命去做最后的一搏。幸好他没有放弃,没有甘愿背负罪恶去过完一生,他要救回哈桑在这世上唯一的骨肉。

生活就是这么可笑,处处充满了巧合。阿米尔发现,如今伤害索拉博的人,便是当初伤害哈桑的阿塞夫。仇恨的交织让阿米尔不再畏惧,他不顾一切的救出索拉博,甚至甘愿用自己的性命做赌注。

在生死关头,上帝的天平还是偏向了阿米尔,他和索拉博创造机会逃了出去。尽管伤痕累累,但阿米尔绝不后悔。事后阿米尔夫妇收养了索拉博,但索拉博却不能敞开心扉,还曾一度有自残的行为。

故事到最后,索拉博笑了,只是一个笑,却足以说明一切。阿米尔的爱最终还是完成了救赎,心中的负罪感终于可以放下了。

我们每个人都会犯大大小小的错误。人这一生,不代表不能犯错,但不能犯错后还试图捏造假象,蒙混过关,那只会是错上加错。最终纸包不住火,真相总会被揭露,与其等着仇恨步步加深,为何不努力用爱去救赎呢?

风筝意味着我们人生的一部分,大概只有追到了,我们才是一个健全的人,我们的人生才会完整。

第6篇

今天我们上了第22课,《理想的风筝》。这令我感触极深。

苏叔阳,我国当代著名作家作品有话剧《丹心谱》,《左邻右舍》,电影文学《夕照街》,《春雨潇潇》,长篇小说《故土》。生在战争年代,好不容易安定下来过上幸福生活。但是不久,又被查出有艾滋病。可他不放弃,奋斗不息。坚持写作,在对刘老师的思念中,写下《理想的风筝》。并且用向刘老师学的乐观向上的品质战胜了病魔。

可是激励苏叔阳有这种品质的正是他的老师。他的`老师到底有什么另作者难忘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刘老师个子不高,微微发胖的脸上有一对时常眯起的慈祥的眼睛,一头花白的头发更衬出他的忠厚。”苏叔阳还记得刘老师慈祥的相貌。

“只是有一次,他在讲女娲造人的传说时,笑着对我们说:‘……女娲氏用手捏泥人捏得累了,便用树枝沾起泥巴向地上甩。甩到地上的泥巴变成了人,只是有的人,由于女娲甩的力量太大,被甩丢了腿和胳膊。我就是那时候被她甩掉一条腿的。’”刘老师在笑谈腿疾。他是一个多么乐观,坚强的人啊!

“他只靠健壮的右腿和一只圆木棍,一天站上好几个小时,为我们讲课。逢到要写板书的时候,他用圆木棍撑地,右腿离地,身体急速地一转,便转向黑板,写完粗壮的粉笔字,又以拐杖为圆心,再转向讲台。”刘老师不顾自己的安危竭尽全力在为同学们上课。

“他的腿自然不便于奔跑,但他决不肯失去亲手把风筝送上蓝天的快乐。……他脸上漾出的那甜蜜的笑,使我觉得他不是一位老人,而是一个同我一样的少年。……他笑着,叫着,拄着拐杖,蹦跳着去追赶线端,喊着:‘你们不要管,我自己来!’终于,他气喘吁吁地抓住了线绳,脸上现出得意和满足的神气。我想,那时候他一定觉得幸福而充实,因为他感到了自己生命的强壮和力量。”可见,刘老师有对生活的热爱与追求。

原来,刘老师的乐观、坚强、对生活的热爱与追求打动了作者。因而,写下这篇文章。并且,帮助作者战胜了病魔。

记得上次,我在英语超级联赛中总是想退缩,妈妈告诉我唯有自信、乐观、坚强、不放弃、奋斗不息才能战胜大家,战胜自我。我在妈妈的引导下,荣获三等奖。

看来,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有乐观、坚强、不放弃、奋斗不息、对生活满怀热爱与追求的良好品质。

学过这篇课文,我真的懂得了不少。我衷心希望,大家也能像文中的刘老师一样:乐观、坚强、不放弃、奋斗不息、对生活满怀热爱与追求。

第7篇

听说,人教版语文教材里鲁迅的《风筝》被换掉了,理由是"偏深奥"。这个理由似乎很充分,钱理群先生不也说过,鲁迅不是"过去式"的作家,而是"现代正在进行式"的作家,他的表达是"预言式的表达",也就是说他说的话早了一些,所以大家不理解。是啊,他说的话,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开始,差不多横跨了一个世纪,我们还是不理解,或许,他的深奥不仅仅是对于学生们,就连那些教材的编写者们,那些神圣的语文教授者们,应该也是不理解的,所以才会觉得深奥,觉得学生理解不了,觉得不适应再放在初一教材里。

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悲哀,悲哀过后,却不由自主地想到鲁迅的《论睁了眼看》。本来孩子一出生,他就睁着眼睛看世界了,但是在中国,要真正落实到常识——睁了眼看,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中国的文化,中国人,对于社会采取的态度,常常是闭着眼看。所以,对于这些可爱的初中生们,对于这一轮轮初升的太阳,对于这一朵朵稚嫩的"花蕾",我们不要求他们去思考、去创新、去反省、去反抗,只需要他们闭着眼看,像阿q一般沉入各式美妙的幻想,于是一切都很单纯很圆满。鲁迅说,闭了眼就可以"无问题、无缺陷、无不平、无解决、无改革、无反抗",所以,才会有老人倒地后无人肯扶的漠然;所以,才会有小悦悦被撞后反复被碾的惨况;所以,才会有"我爸是李刚"的盲目嚣张……

鲁迅的.文章真的太深奥吗?诚然不是。就我个人来说,十几年的语文学习,记忆最深刻的还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那充满童趣的温暖轻唤;《孔乙已》里辩论着读书人的事"叫窃不叫偷"的荒诞低喊;《祝福》里反复诉说着"我真傻"的愚昧低喃;《药》里争抢人血馒头时的疯狂嘶吼——这一切,都是铁屋子里的呐喊,虽然不一定所有的人都听得见;虽然听见了的人不一定都会跟着喊,但是,他起码用生动入骨的形象,引我们睁了眼看。我们不能寄希望于孩子们一眼便看到尽头;也不能强求他们一眼看到真相;可是看不透澈,看不通透难道就一定要叫他们闭了眼不闻不问不思不想?连课文都要简单轻松好教好学好看好玩?

九十几年前的鲁迅何苦清醒透彻。过去了九十余年,这个社会仍然故我。故我,却再也没有了鲁迅,没有了人来呐喊,呐喊着让我们,让孩子们——睁了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