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提供小区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协议5篇 小区物业顾问服务协议:专业管理,安心委托

本文介绍一份小区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协议,旨在让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建立明确、规范的合作关系,确保小区物业管理更加专业、高效。协议内容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费用支付等方面,并对可能出现的纠纷进行了详细规定。

委托提供小区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协议5篇 小区物业顾问服务协议:专业管理,安心委托

第1篇

民间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等的管理。

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第三条 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1、甲方委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第四条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

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

第五条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六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

(一)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未按规定续交维修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十五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委托提供小区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协议5篇 小区物业顾问服务协议:专业管理,安心委托 第2张

第2篇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使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_________;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第一条 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1、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 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4、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6、 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 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 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___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___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__________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11、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_____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_____%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_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_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4篇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 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守。

3. [该物业]指 ,为一住宅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4. [物业管理顾问]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在合同期内为 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1. 根据本合同中的条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 的物业管理顾问。

2.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3. 在履行合同期内,监督并审核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

4、如乙方需要派专人到甲方处工作,由甲方安排场地。人员费用由乙方自理。

在履行合同期内,乙方同意在下列职责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并应物业管理作业周期及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顾问服务:

(1) 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协助甲方审阅物业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等方案,对物业的总体规划、建筑设计、规划布置等方面向甲方提供有利于促进房产销售、节约投资及方便管理的顾问意见和书面方案;

(2) 从用户及管理之角度,协助甲方审阅项目中各系统图纸,含一切必须改善及改良之工程,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书面方案;

(3) 从节约能源费用、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协助甲方对机电设备的配置和设计,于用量、型号、预见的潜在问题及有利于节约运行成本和日后的维修保养等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和书面方案;

(4) 根据物业市场定位和管理需要,就智能化系统的功能及设备布点等配置提供有利于促进销售、控制成本的意见和书面方案;

(5) 对物业的交收楼和接管验收方面提供专业的顾问意见;

(6) 对道路交通、人流、车辆进出线路、环境的和谐美化等提供合理的建议和书面方案;

(7) 对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供电工程设计等提供顾问意见和书面方案;

(8) 对物业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提供节能方案,并对照明的编制及使用提出建议和改良方案;

(9) 对消防设施布置、保安监控系统等提供顾问意见及方案;

(10) 从管理之角度,分析物业建造之选料及安装方法等,以确保物业于交付时遗漏工程能减至最少;

(11) 协助甲方检查项目相关系统及各项机电设备,并列举该系统之优劣及改良意见,以避免于物业落成后重复需要加装设备而影响其它设施之运作、整个物业之外观和形象,以及有关维修检查通道之位置;

(12) 为物业提供有关长远维修建议和制定有关预防或维修方案;

(13) 提供遗漏工程及尚未符合工程标准之项目的改良方案;

(14) 对物业管理工程方面所需工具及物料提供配置意见及方案;

(15) 制定一套完善的工程管理工作体系的管理制度、规程及工作程序,包括日常运行检修的制度、程序及应用表格等;

(16)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之工程及管理人员参与物业工程会议,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协助甲方提供工程管理的专业意见和建议方案;

(17) 协助甲方对物业及其设备设施之验收工作,以使工程和设备质量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并提供处理有关遗漏工程之方法。

(1) 在物业销售阶段,就物业管理的宣传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制定项目的物业服务的文字宣传内容和活动策划;

(2) 对销售中心的装饰布置及周边环境提供顾问建议,并制定销售中心的管理方案;

(5) 协助招聘销售中心及样板房的保安员、清洁工等人员;

(8) 制定销售中心保安员及清洁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并定期对有关工作进行检定,将日后的物业管理素质提前体现在销售中心;

(9) 应甲方要求,开售日当天应当派员到现场提供有关物业管理咨询服务;

(10) 编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等文件;

(12) 与甲方协商确定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业主公布。

(2)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协助草拟及制订该物业之详细管理财务预算,计算物业服务费、开办费具体金额,供甲方审批;

(3) 协助甲方组建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物业服务公司人员编制方案,包括人员架构、薪酬标准等,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4) 协助招聘物业服务公司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各级物业管理人员之培训,灌输有关之物业管理知识及服务精神,力求管理之服务水平达到甲方要求;

(5) 向甲方之物业服务公司分阶段提供一套完整的物业管理所需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客服、财务、行政、保安、工程、清洁、绿化、会所等方面)、规范、工作程序及表格,以便将来控制和管理;

(6) 对保安岗位设置、保安亭设计、保安设备、用具配置等提出建议,制定适合的保安制度,如编制各区域的巡查路线图等;

(10) 编制物业交收方案,物业交收的管理程序及常用表格,并安排模拟交收楼培训;

(11) 就项目整体vi 系统(各类标识牌、公告栏等)的设计方案提供顾问建议和方案;

(12) 协助园林绿化,并针对日后的维护和合理搭配的原则向甲方提出意见,向甲方提供提供园艺招标文件;

(13) 就物业服务公司物业管理软件及财务软件的选用方面提供建议;

(14) 乙方须于每季度定期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汇报筹备期间之工作进展情况,并须就甲方之意见在 日内回应。

(1) 协助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各员工之工作表现及行为操守;

(3) 协助监督该物业内保安及消防工作,保障各业户之人身及财产安全;

(4) 协助监督该物业内消防设施之保养,并使其符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5) 协助定期检修该物业内之各项设施,使各项设备经常保持最佳状态;

(6) 协助物业服务公司监管有关物业管理之财务管理及帐务处理;

(7) 为确定各业主应付的物业服务费用,乙方在每年十月底前为下一年度准备一份管理预算,该预算应显示该物业总体上在管理及维护方面的预计开支(包括管理者酬金及员工借调费)和预计收入;

(8) 根据发展商确认的装修守则,配合监管有关该物业之单位的内部装修工作,审查业户内部装修图纸,对业主要求的装修增改,提供建议及意见,以保障物业结构安全及各类系统的正常运作;

(9) 协助处理各业主之查询或投诉,统计业主投诉,帮助建立业主投诉制度和处理制度;

(10) 定期到该项目进行检定,并提交检定报告及每季度向甲方提交工作报告,加强甲、乙双

(11) 就该物业之日常管理,向甲方之物业服务公司提供改善方案的意见;

(12) 制定在职人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水平及推动其它与该物业之有关管理工作。

根据上述的职责及下列条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出任该物业的物业管理顾问,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聘用出任该物业的物业管理顾问。同时甲方愿意支付乙方有关的物业管理顾问费用。

此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为 年。期满前,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可再续约,续约期另行商定。

如双方在本合同届满前未能达成续约协议,并且双方并未有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第(六)节的条款,本合同将于合同期的最后一天终止。

甲方同意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rmb )作为当月的管理顾问酬金。

(1) 甲方于合同生效日起计七天内预支付首期三个月的管理顾问酬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rmb );

(2) 甲方于合同生效后第四个月开始每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管理顾问酬金为人民币 元整(rmb )。

因应物业的实际需要,甲方之物业管理人员到物业所在地以外进行培训、实习或参观,所产生之差旅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1. 合同期内,应甲方或物业工程进度的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阶段性不需要乙方提供顾问服务,但仍需继续使用乙方的品牌在该物业作宣传之用。乙方只向甲方收取品牌使用费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rmb ),甲方于每季度的首月十号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rmb30,000),使用品牌的约定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 合同期内,应甲方及物业的需要,乙方应当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安排一至两名专业人士到物业现场提供特别顾问服务(该服务不含第二章所约定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会议、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等,上述人员的往来机票、住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3. 合作期内,应甲方或物业的需要,乙方可甄选并推荐一名驻场物业经理给甲方于项目现场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该名驻场经理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派驻。

本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都有权向社会各界宣布合作的事实,甲方可以使用乙方的标志或在对外宣传时使用注明 为该物业的物业管理顾问公司;终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乙方名称及标志。

1.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依时将物业管理顾问酬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境内银行账户。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上述物业管理顾问酬金,甲方应按拖欠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计付滞纳金。同时,乙方保留任何权利,包括暂停本合同内乙方之义务及服务,直至甲方将有关拖欠款项缴清予乙方为止。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因有疏忽而未履行本合同中所列服务条款,甲方可书面发出整改或改进通知书,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没有作出回复,并在二十天内没有作出修正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终止,并停止支付所有费用,直至乙方作出修正,修正期间不计入正常的计费期间。如因乙方的原因至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3. 任何一方破产或者成为清盘或者解散程序的对象时,双方均可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终止合同书面通知。

1. 对本合同的修改与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有效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2. 在本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衍生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该项目所在地并拥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进行有关之诉讼程序。

2. 合同中任何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报告须以书面形式,并以挂号信件的形式发出。

3. 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有任何改变,须在改变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有关之改变。

4. 在下列情况下,通知将被认为有效:a).如果由专人送到各方通知的地址,在递送时;b).如果使用挂号信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在寄出七日后。

(十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均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及其代表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篇

为加强庄园装修管理,保证装修质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如下:

3、协助业主定期对室内装修进行质量、安全的检查。

4、合理收费,严禁向施工队吃、拿、卡、要、乱罚款。

1、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户内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检查和指导。

2、 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宅配套设施。

3、 厨房、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4、 装修、装饰住宅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装修、装饰住宅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5、 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

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及给物业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物业公司、业主、装修负责人三方来协商解决。

6、 室内空调机和安装要做到楼上楼下保持横平竖直。

需要重新打洞的,请先到管理公司部协商,并由管理公司确定位置,空调支架必须采用不锈钢或喷塑支架,

1、按规定对住宅进行装修,并事先对装饰公司进行全面评价。

以上各项双方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请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