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食品安全承诺书3篇 "承诺食品安全,守护消费者"

食品安全承诺书是企业对消费者和社会的承诺,承诺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该承诺书具有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作用,也是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有关食品安全承诺书3篇

第1篇

一、经营者对场内提供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如下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持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

二、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责任。

三、对市场内出售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只要消费者提出的理由是正当充分,应当按照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先行处理。当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无法立即处理时,应由市场经营者先行赔付,然后再由市场经营者向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进行赔偿。

四、食品经营者要对所购进或出售的食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出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产地清晰;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外包装无毒无害质地良好。

五、对食品质量低劣、标识不明、证件不齐食品,坚决下架退货,不予销售

六、食品经营者出售食品要明码标价,按照规定和消费者要求开具信誉卡,保证出售食品不蒙骗、欺诈消费者。

七、对未兑现承诺,出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接受有相关部门法律处罚。

有关食品安全承诺书3篇

第2篇

为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营造我校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校园、社会,本单位特向广大师生和社会承诺:

一、场所许可经营。在食堂悬挂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年审有贴标记、量化分级有等级标志)。学校商店悬挂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

二、宣传培训到位。就餐场所张贴和各项管理制度或责任状;经营者知晓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索证索票及验收台帐制度意义。食品安全知识进橱窗、进健康教育课、进讲座。

三、原料采购使用。采购原料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不得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制品、散装无商品标签的食用油、调味品和非食品原料。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卫生要求。

(1)同食品原料进货品种相符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有关许可证复印件,属定点采购的,签订供货合同(超市除外),并按上述次序装订;

(2)生猪肉、禽肉采购除前款要求外,另须索取定点屠宰企业出仓证明和检疫合格证复印件;⑶建立有供货商供货品种、索证目录表。

(1)购进的食品原料须有标明供货商字号或市场摊位名称或同供货商姓名对应的签字的票据(发票、收款收据、白条等),要记载有品名、数量;

(3)定点采购须有供货清单(记载有供货时间、品名、数量);

(4)票据整理可按原始或复印件每天装订或粘贴在对应验收台帐登记本背面备查。

(1)每天进货后,凭票据进行逐一品各种进行登记、验收,签署验收人名字;

(2)登记栏目含品种名称、供货单位(具体到供货商字号或市场摊位名称)、数量、验收人签名。

4、查验要求:索证材料、票据、验收台帐登记本应能随时提供查验。

五、食品仓库管理。存放的食品原料应分类、上架、离墙、离地,散装食品原料应有标签。不得有过期食品,不得存放非食品和杂物。有防鼠设施,地上无鼠迹鼠粪。

六、冰箱(柜)、冷藏柜管理。有生、熟标记;分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存放;定期除霜和清理。

七、加工过程的卫生。食品原料在粗加工间或区域加工,分肉、水产品、蔬菜清洗池清洗;烹饪煮熟煮透,中心温度达70℃以上,生、熟分开盛放;加工烹饪成熟后至供消费者食用不得超过2小时。

八、食品销售过程的卫生。配餐销售间使用前经紫外线消毒灯空气消毒,不得存放生食品和杂物。有专用食品留样冰箱,每餐销售食品应留样,保存48小时,并有记录。

九、餐具定时消毒。有专用消毒设施、药具,并进行餐饮具消毒并保洁。

十、人员持证上岗。上岗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能提供查验,工作衣帽穿戴整齐。

第3篇

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四、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五、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保证规范使用油脂和添加剂,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六、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