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3篇 负责任出行,共建安全路——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人签署的一份书面承诺,是一种自律和保险机制。通过签订责任书来促进驾驶员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3篇 负责任出行,共建安全路——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第1篇

为切实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管理措施,共同做好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提高客运企业、驾培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及客运车辆业主、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特同各村、相关学校、相关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1、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的要求,及时指导、督促乙方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依法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驾疲劳车、驾故障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不按规定超车、违规停车”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

4、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促乙方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其它相关工作。

5、启动事故问责机制。对各村、社区、企业和客运车主、驾驶人因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重大以上恶性交通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驾驶培训、汽车维修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2、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企业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黔府办发〔20xx〕31号)文件精神,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5、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每季度必须对企业员工、驾驶人进行定期安全培训,并要有记录;在重点部位和醒目处要书写永久性宣传标语和布标;建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

7、重点宣传“五个严禁”、“九个一律”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9、积极履行对客运车主、驾驶人的监管职责,督促其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文明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确保司乘人员和乘客的安全出行。校车驾驶人及其所有人特别要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2)做好车辆保养,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卫生整洁,状况良好,及时排除车辆有碍安全行车的故障。

(3)不得有超载、超员、超速、驾疲劳车、驾故障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不按规定超车、违规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4)不得强行通行山区三级以下不符合安全通行要求的公路,不得通行达不到夜间通行要求的路段。

(5)积极主动向乘客宣传交通法规,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车,防止意外事故。

(6)自觉杜绝非营运客运车辆、不符合春运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和其它违法行为。

(7)与企业、学校和各村、社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所在村、社区的监督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3篇 负责任出行,共建安全路——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第2张

第2篇

为切实抓好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看好人、车、路,进一步增强机动车主及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工作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安全重担人人担、人人身上有责任”的安全责任体系。为确保一方平安,镇人民政府交管办特与客运、货运车主及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以形成相互监督的责任机制。

1、政府交管办负责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及对自己的.安全责任感。

2、定期召开机动车主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3、结合安全生产宣传,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典型事故、增强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公民安全意识。

2、自觉主动接受公安交警、镇交管办、安监部门的安全检查。

3、严禁非法营运、无证驾驶违章载人、客运混装、酒后驾驶、带病行驶等.

4、参营客车在驾驶和经营过程中,驾驶员必须要自觉爱护车辆,坚持做到:三勤(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三查”(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停车后检查)、七不准(车辆故障没排除不准出车;驾驶员疲劳休息时不准出车;驾驶员喝酒后不准开车;没有驾驶证不准开车;非本车驾驶员不准开车;驾驶员要礼让三先,文明开车,不准开“英雄车”;不准违反交通规则开霸道车)、严禁“三超”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要求。

以上安全责任,各参营客车、货车,务必遵照执行,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概由违规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我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建立健全乡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村主任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村一大分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立村交通安全管理组,具体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二、强化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掌握本辖区、本单位驾驶人、车辆、道路、桥梁、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交通安全隐患地段等交通安全基本情况,督促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及时申领驾驶证,办牌办证和按时参加年检审、宣传教育等源头管理工作。各村与辖区内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货车及微型汽车等车辆驾驶人签订责任书,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严禁使用(租用)报废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村内醒目位置要有固定宣传标语及内容,刷写墙体标语2条以上;会同公安、农机部门经常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学生、沿路村民等重点群体面对面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教育中小学生不坐超员车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微型汽车,以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其驾驶人上牌证率达到100%,群众交通安全知识晓率达到95%以上,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路口减速行动。各村要积极会同安全生产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路口减速行动,要经常组织对本辖区道路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险桥、隐患点段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杜绝因危险和没有及时治理或因施工道路管理不善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健全事故紧急救援联运机制,降低事故亡人量。

五、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村要依法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会议,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层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村主任要坚持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堵塞工作漏洞,排查事故隐患,狠抓措施和责任落实,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乡政府将适时协调联系公安、交通、农机、工商、教育、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赴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

六、严肃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隐患突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或消极就会整改的,予以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从下达之日起开始实施,责任书不因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为第一责任人,继续履行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