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房屋租赁合同3篇 工厂房屋租赁协议:确保顺利经营与权益保护的关键!

工厂房屋租赁合同是指租赁工业厂房、仓库、车间等用于生产经营的场所的协议。该协议规定了双方在租赁期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是确保租赁双方共同合作开展业务的法律桥梁。

工厂房屋租赁合同3篇 工厂房屋租赁协议:确保顺利经营与权益保护的关键!

第1篇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年零_______月,承租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方。

1、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0%计算,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证金。

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出租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承租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出租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出租方应允许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5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6、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承租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出租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承租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厂房发生漏水、倒塌,或厂房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则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偿给予承租方1个月内的时间搬迁。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补偿金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对出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扣留承租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承租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4、承租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则属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1、本协议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3、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工厂房屋租赁合同3篇 工厂房屋租赁协议:确保顺利经营与权益保护的关键! 第2张

第2篇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租赁厂房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甲方将自有座落于江门市 面积约为 平方米的厂房场地按现状租赁给乙方使用。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于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给甲方。

2、乙方需交付合同定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合同期满时无息退还)。该款项乙方已交付给甲方。

1、如甲方中途无故收回租赁物的,视违约论处,甲方要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2、如乙方中途无故退出租赁或逾期支付租金的,视违约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定金,租赁物由甲方处理,不作任何补偿。

1、乙方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不得擅自将租赁物改作他用,因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租赁期间开办企业,必须自行办理一切证件并做好安全措施,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因生产经营依法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4、房产税由甲方交纳,其他因租赁、生产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对厂房进行扩建、改建、装修的,必须先征求甲方同意,但不得影响租赁物结构安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期满后或中途解除合同的,扩建、改建、装修物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否则视违约论处。

6、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土地时,双方无条件服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归甲方,其他补偿归乙方。

7、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租赁物日常维护。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厂房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及其费用;如因生产经营过程造成的厂房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及其费用,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给第三人。

9、经对方同意,一方当事人可提前解除合同的,不作违约论处,但需额外支付3个月租金给对方。

10、期满当日,乙方必须撤离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完好交回甲方,否则由甲方自行处理。

11、期满后乙方需续租的,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另行签订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税务部门存一份,见证单位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

2、甲方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平面图见附件红线部分)。

3、该厂房内安装有供加工设备的动力装置及照明、供水设施。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仅作为机械加工厂房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厂房的用途。

3、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甲方指定的厂房内使用。

2、乙方仅在租赁期限内并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返交给甲方办理退租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1、设备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6小时,确因工作所需应通知甲方。

2、租赁费计费方式: 年租金 元(人民币: 元整),(其中机械设备租金 元,厂房租金 元)

3、若租赁在合同期内提前结束,租金按以下结算:每月15日前退租的,交半月租金;15日后退租的,交正月租金。

1、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应做好日常维修、保养,保持设备良好,每月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保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2、在设备保修期(指新设备)发生故障,属于制造厂商责任的,由甲方通知厂商解决。

3、租赁过程中如乙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当造成的责任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保证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合法性,保证乙方能正常经营。

1、租赁期间,设备在厂房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盗失、损坏由乙方赔偿(包括设备的一切零部件)

2、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损失。

3、设备租赁期内,发生各类机械事故,乙方均应即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设备厂房。如乙方因管理及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如不能修复应予以甲方经济赔偿。

5、接受甲方设备管理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即时处理。

6、除厂房内已有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乙方拆除添置设备时,不得损坏厂房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7、乙方应保证厂房所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墙面灯具、照明线路等)的完整,损坏应即时更换或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厂房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出售、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厂房(含附属设施及土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有关本合同的一些争议,甲、以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有关条款有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设备所在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解决,发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租赁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至设备完全交还甲方并结算完租金后,本合同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