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合集8篇 安心成长,共同守护-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

本文为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合集,通过汇总整理了一系列幼儿园管理层对安全问题的重视和承诺。这些责任书将帮助幼儿园确保学生的安全,从而建立一个稳定、和谐的学习环境。每份责任书都体现了学校的安全管理目标和策略,为幼儿园管理层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合集8篇 安心成长,共同守护-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1篇

食堂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门。加强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是落实学校"安全第一"的基本策略。为了增强食堂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食堂负责人的职责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1、注意食堂人员的身体状况,每年进行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

2、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和预防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强化食堂人员卫生法则观念。催促炊事人员食品知识的学习,提高炊事人员卫生意识。

3、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人制度,针对各重点环节落实相应的措施。

4、加大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建,及时修理一些设施、设备,严格功能分区,做到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5、全面安排布置食堂卫生工作,抓好食堂管辖的室内环境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染、无油污,水沟要干净、畅通、无异味。

6、加强食物监督,经常性地检查食物情况,严禁生食水产品(海产品)上桌供应,不得购买变坏、污染的食物,熟食、冷盆菜时间不的得超过4小时。

7、加强餐具、用器具的消毒工作,每次用餐后其用具都必须进行消毒。水池、锅及其他用具都要及时清洗干净。

8、经常督促全体炊事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操作制度,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工作帽,不戴首饰。要求天天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衣。

9、督促炊事人员注意用电、煤气的安全,对门窗及时关好,人一旦离开随手关门关窗。

10、按食品卫生制度,督促炊事人员搞好食品:卫生作到生熟刀与案板分开,洗荤、蔬菜水池分开,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11、按不同的季节消杀四害,尤其夏秋两季作为蚊、蝇、蟑的消杀季,坚持投放喷洒药物,做到无蚊蝇蟑螂。

12、安排好学生中餐的座位,要求学生排队进入餐厅,要求吃饭时基本保持安静,保证中午学生用餐有序、卫生。

13、管理好中餐特别值日人员,要求特别值日人员,要求特别值日教师按时到位,认真工作,保证每日都有教师值勤。

14、经常关注食堂的用餐情况,一旦发生特殊情况马上报告。

1、食堂负责人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一定的处理。

2、发生饮食事故,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给予严肃的: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食堂负责人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合集8篇 安心成长,共同守护-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2张

第2篇

为了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使教师和幼儿家长共同承担起维护幼儿的责任,经本班教师、家长商议签定安全责任书。

一、教师应建立班级安全制度,每天必须清点人数并作好记载,管理好本班幼儿。

二、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教育,如:在园幼儿之间友好相处,不打人、骂人、不做危险游戏等。

三、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家长应经常检查幼儿身上的不安全物器,幼儿在园不得佩戴玉器、金器等饰品,如家长坚持戴,如以此引起的后果家长自负。

四、上课时间:上午8:30-11:20,下午2:00--4:00。请家长做好接送工作,无特殊原因,幼儿一律应在本班规定的时间入班。幼儿在放学后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自负。

五、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六、家长要文明有序来校接送幼儿,如:不大声说话、不穿拖鞋、不随地吐痰等,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七、小朋友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和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找老师反映情况,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若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

八、幼儿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儿,有责任一方的幼儿家长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十、本责任书自幼儿家长签订日起生效,直至幼儿离开学校。

注:每天准时放学,不接送者的幼儿家长请注意:每天上午11:20,下午4:00幼儿离开学校,请您监督孩子按时回家,学生放学以后的安全由家长自负,学校老师拒不负责。

第3篇

一、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三、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四、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 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七、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九、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十、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一、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二、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三、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四、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五、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六、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4篇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江华县《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各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以下简称甲方)实际特与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此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参与我校校车的车主即是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员(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2)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5)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三、乙方提供的校车不能是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另乙方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

四、乙方必须配备随车人员1-2名,每天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注:随车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交由值日老师核实后方能行车走人)。

五、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1)、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时,及时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保护,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2)、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保护现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八、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家长争吵。保持车厢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必需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

九、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严禁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

十、乙方提供的车辆每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保证学生正常上下学的时间。接送过程中,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一、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乙方承当;发生超载,被交警部门扣证、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应交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给甲方为风险保证金,乙方当为学校接送校车身份期间不遵守此责任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第5篇

为扎实落实各级对学校和幼儿园师生财产安全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工作,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幼儿园稳定和谐,希望各单位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按照“分级管理”,“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镇安监所特与各学校签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建立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抓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制”、“追究制”的落实,特别要认真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二十四小时巡查制度,进出校门检查制度,“接送卡”交接制度。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

1、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上课期间学校大门要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2、学校、幼儿园每天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并保持警觉。学生进校、放学时,校长、园长及值班人员必须在校门口值班。上课期间,校门要加强值班,大门上锁,严格门卫查验制度。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教办人员要包学校,做到责任不脱节,工作无漏洞。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严防危害学生的事故发生。

四、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立即对本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加强学校安全档案资料的建设,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

五、立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教育,防雷、电教育,食品安全教育,传染病教育,防自然灾害教育,防突发事件教育,防物品、药品安全教育。.及时与家长和相关部门取行联系,杜绝学生进“网吧”现象发生。

六、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学校的消防设施要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合格。要保障教学通道的畅通和照明,对容易引起火灾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的物品要加强管理。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教育,增强自防自救的能力。

七、要加强校舍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加固学校内各种设施,坚决杜绝校舍倒塌和学校设施不牢固而造成伤亡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校内、校外(包括假期、周末、午休、正常上课作息时间之外等所有时间)活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明确家长、学校责任,确保学生不出现安全管理真空,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要把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学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

九、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不得以预防和保健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防止学生食物中毒和药物中毒。

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按照新教字[20xx]95号《关于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认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量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十一、凡组织学生外出,不准乘坐“三无”(无证、无技术参数、无安全措施)的不安全车辆、船只。

十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及时报镇安监所,逐级上报,及时采取措施。

第6篇

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就校车服务达成一致。为严格校车安全管理,确保乘车学生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2、学校办学类型: ①小学;②初中;③九年一贯制学校;④十二年一贯制学校;⑤幼儿园。

1、乙方性质: ①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②城市公共交通企业;③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④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

11、保险投保情况: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万元;②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责任限额 万元;③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期限 年 月 日;④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责任限额 万元;⑤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 万元;⑥投保其他商业险险种: 责任限额 万元。

1、驾驶人:①姓名: ;②性别: ;③年龄: ;④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时间: 年 月 日;⑤准驾车型 ;⑥驾驶证审验有效期 年 月 日;⑦联系电话:

2、备用驾驶人:①姓名: ;②性别: ;③年龄: ;④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时间: 年 月 日;⑤准驾车型 ;⑥驾驶证审验有效期 年 月 日;⑦联系电话:

3、驾驶人变更时,乙方应提前将有关信息书面通知甲方。

1、随车照管人员1:①姓名: ;②性别: ;③年龄: ;④联系电话:

2、随车照管人员2:①姓名: ;②性别: ;③年龄: ;④联系电话:

3、派出方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

4、随车照管人员变更时,派出方应提前将有关信息书面通知另一方。

2、会同乙方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3、建立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在学校校园内或校门附近上下车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候车学生的安全。

4、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车交通事故的处置和处理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要求学生遵守乘车秩序,严禁干扰校车驾驶人工作。

6、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出车前的安全技术条件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于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及时停运,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用于接送学生。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超出有效期前应及时重新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

2、保证校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备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和按照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3、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车驾驶人强化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和校车驾驶要求,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逆向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督促组织校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配合甲方组织开展校车应急疏散演练。保证校车驾驶人与校车标牌记载的驾驶人一致。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确保驾驶人身体健康良好。

4、保证提供服务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主动向甲方如实提供能够证明校车和校车驾驶人条件的有关证件、资料。乙方因提供变造、伪造证件、资料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校车标牌载明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时,应另选择安全的线路并告知甲方。若需变更行驶线路,应重新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

6、遇校车接送学生期间发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乙方应当会同甲方及时进行处置,安全转运学生,并配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校车标牌和校车标志灯。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校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乙方应当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8、本责任书所载校车因故不能接送学生时,乙方应调配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

八、如在本责任书有效期内,乙方提供的校车或驾驶人出现不符合本责任书规定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报告并终止乙方接送学生服务。

九、本责任书一车一签,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每学期签订一次。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第7篇

幼儿园保健工作直接关系到幼儿生命健康安全,为规范和警醒保健医德安全责任感,提高保健医的安全服务意识,结合本园保健工作特点,双方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1、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制度,贯彻“以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做好幼儿体检及保健宣传等工作;负责做好全园幼儿及教职工的健康检查工作,组织教职工每年定时体检,办理好健康证、卫生许可证,对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幼儿园工作的职工要及时上报园领导予以辞退处理,若保健员因个人私情隐瞒事实给幼儿园健康环境带来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辞退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每天坚持做好晨午检及全天的检查工作,尤其注意做好传染病幼儿及携带危险物品来园的幼儿的安全检查;同时做好来园幼儿服药的药品交接,有关药品名称、服药时间、剂量、方法、注意事项等,务必同家长及老师做好详细交接工作,防止出现服错药,漏服等药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负责常备药物的购买,保管好隔离室、医务室、贮物室的一切物品、用具、药物等,凡药品都要做到上锁保存,班上清洁用品等有毒化学用品必须与药品分开有专人负责保存,不能让幼儿触及。

4、传染病流行期间密切配合上级防疫部门做好防疫工作,及时上报疫情,并采取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控制疫情发展。

5、全面负责检查、评比和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全园各部门的卫生消毒情况,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保证无卫生死角,定期开展灭蚊、灭蚁指导,保证全园环境卫生安全。

6、指导厨房工作人员做好饮食卫生和检查饮食用具消毒工作,并且按照食品留样制度的要求,负责做好每天每餐食品留样备检工作。

7、如幼儿发生安全意外不管事故性质大小保健员必须要及时上报园领导,不可隐瞒;对待幼儿突发身体意外状况发生时保健员需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法,如因保健员自身的处理方式不当或延误病情最佳处理时机的将直接追究保健员的全部责任。

8、按季节和幼儿身体发育需要每周同采购员制定幼儿食谱,指导各班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的措施,检查各班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的安全情况,加强幼儿进餐及午睡的安全管理工作。

9、配合卫生科及妇幼保健站做好幼儿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登记,保证全园幼儿免疫接种率为100%。

10、每天幼儿离园时,需督促家长填写幼儿接送登记表,并认真检查,进入班级前请家长出示接送登记卡,如因失职导致幼儿的各种危险,将由保健医本人负全责。

11、开水间的钥匙不得交与任何人保管,班级保温桶的钥匙交与教师保管,如幼儿饮用水出现任何问题,如水被污染导致幼儿闹肚子等,保健医和教师将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第8篇

为切实加强我单位校车安全管理,确保车况良好和运营安全,有效预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要求,本着服务学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现幼儿园与校车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本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定,遵守校车安全管理的制度要求,定期维护校车,保证乘车学生安全,为此特定如下职责:

1、驾驶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接送学生上下学,保证学生按时到校、平安回家。

2、驾驶员只能在校车停靠站点上下学生,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3、驾驶员不得不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如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确实需要改变行车路线的话,需经本单位校车管理员同意。

4、禁止私自搭载未经审批的学生;禁止准驾不符、超载、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禁止在车上有学生的时候离开驾驶员位置;禁止在车上有学生的时候进入加油站加油等违规驾驶校车行为;禁止学生在副驾驶位置乘坐。

5、校车驾驶员必须保证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6、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每天必须填写检查日志。

7、校车驾驶员必须落实校车专车专用的制度,校车在接送完幼儿后,应当入库停放。入库后,车辆驾驶员应当检查该车制动、门窗等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在未载有学生的情况下,不使用车辆标识、不开启校车指示灯和停车标识。

8、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并配合随车照管人员做好立即报警、转移学生、联系学校、家长等工作。

9、校车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安交警及本单位校车安全管理员的管理,按照公安交警及安全管理员的安排,参与安全教育及其他活动。

10、认真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其他有关规定和本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其他安全要求。

1、校车驾驶员的安全工作履职情况将作为考察个人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

2、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凡安全工作年度考成绩优良的予以奖励,年内没完成安全工作指标、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标否决制”不再聘用。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驾驶员各执一份。签字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