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关于做好2007年度毕业生接收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积极引导,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我区将于近期组织实施2007年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时间
  2007年4月13日至6月25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三、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受理申报审批。
  二、受理地点
  海淀区人事局办公大楼二层毕业生审批窗口
  地址:海淀区苏州街乙29号
  三、办公电话
  62624511转206,或62624515转206
  四、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86271619
  五、要求
  1、各用人单位的申报渠道应单一规范,不得多头申报。按照“谁申报,谁接收”的原则,实际接收毕业生的单位应与申报单位完全一致,不得以单位上级、下级部门或同系统内其他单位的名义申报。接收后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均应落在用人单位集体户口上,不能落在个人户口上。没有集体户口的单位,不能申报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2、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下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控制数内(控制数可通过“海淀区毕业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查询),申报确因工作需要办理引进接收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申报材料应真实、齐全、规范(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2)。
  3、拟接收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一致。其中,本科生所学专业应符合北京市公布的“2007年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并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参加改革后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应在425分以上(含))。艺术类、体育类及第一外语非英语语种的毕业生,可不要求英语四级成绩,但需要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外语水平达到毕业要求的证明。
  4、各用人单位不得同已与北京市各乡镇签订《聘用高校毕业生担任京郊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劳动合同书》的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1、2007年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要求及紧缺专业目录
   2、2007年海淀区审批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进京所需材料及要求
   3、生成“单位2007年度毕业生信息”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的操作步骤


海淀区人事局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2007年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要求及紧缺专业目录

关于做好2007年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一、各用人单位须在教育部直属院校、其它部委所属院校、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院校范围内接收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双外生(即非北京生源、非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的本科生)不在引进范围内。
二、2007年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目录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机械及自动化;3、电子科学与技术;4、临床医学;5、通信与信息系统;6、市场营销;7、建筑工程;8、生物医药类;9、化学化工类;10、材料学;11、会计学;12、护理学。


附件2

2007年海淀区审批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进京所需材料及要求


用人单位第一次报送毕业生进京审批材料时,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送审批材料时,应同时报送由“海淀区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2007版”生成导出的“单位2007年度毕业生信息”电子版文件。
一、申报接收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研究生所需材料
(一)《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通过“海淀区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2007版”软件(即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海淀用人单位版))填写打印,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
1、表项所列内容应全部真实填写,如有涂改,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在填写“学校名称”时,如系统中未列此学校,可在系统中选择与此学校名称、专业较为相近的学校填写电子信息,但应在书面《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中手写更正,并加盖单位公章。
3、在填写“专业”时,应与拟引进学生的就业推荐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名称一致。如系统中未列此专业时,其处理办法参照上述填写“学校名称”部分。
4、在填写“毕业时间”时,应参照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的毕业时间填写。如学生毕业时间为“2007年4月”,则选填“2007年春季”;毕业时间为“2007年7月”,则选填“2007年暑期”。
5、在填写“申报理由”时,应注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讲清为什么要引进某学校某专业的某学生,充分说明该学生的特点、拟安置的岗位和工作内容。
如系统设计表格填写不下用人理由(只能提供250个字空间),可按照系统提供的审批表样式自制两份,并填写完表项所列相应要素。当自制表格仍填写不下用人理由时,可另附两份详细的单位用人申请报告,但表格内的用人理由不能为空,应作概略描述,并在文尾标注“详情参见XXX(用人单位)用人申请报告”字样。
6、在填写“用人单位意见”时,用人单位应出具明确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同时,经办人应署名签字(手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用章日期。
(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原件)。
1、表项所列内容应全部真实填写,如有涂改,须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
2、在填写“培养方式”时,应注明培养方式,或附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统分证明。
3、在填写“毕业时间”,如是春季毕业的研究生,其毕业时间一般为“2007年4月”,学制应为“2.5年”;如是暑期毕业生的研究生,其毕业时间一般为“2007年7月”,学制通常为“2年或3年”。
4、在填写“院(系、所)意见”时,院(系、所)应出具明确意见,并加盖院(系、所)公章,注明用章日期。
5、在填写“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时,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应出具明确意见,并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注明用章日期。(在出具研究生就业意见时,通常由研究生院(部)的就业指导办公室承办)
6、返回“用人单位回执”。“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用人单位回执”之间,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俗称齐缝章),由用人单位裁剪下后,将“用人单位回执”发至毕业学校。
(三)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一般由学校研究生院(部)培养管理部门出具学生成绩单并盖章)。以非百分形式打分的,应附注相应说明。
(四)毕业生培养方式为统分的证明(原件一份),须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并注明用章日期。(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已注明该学生培养方式,则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五)毕业生品行鉴定(原件一份),学校院、系部门盖章,并注明用章日期。(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已注明该学生品行鉴定,则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六)《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下载网址:——“下载专区”)。此协议书需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学生本人署名签字(均须手写),并注明用人单位(甲方)用章日期,待区人事局审核后,原件返还用人单位留存。
(七)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八)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待区人事局审核后,原件返还用人单位留存。
研究生的申报材料应分两部分装订:
第一部分材料装订顺序(自上而下)为: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原件一份);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3、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4、毕业生培养方式证明(原件一份);5、毕业生品行鉴定(原件一份);6、《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第二部分材料装订顺序(自上而下)为: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原件一份);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一份)。
每一部分材料均用订书机在左上角进行装订,再用回形针将两部分材料合订到一起。
二、申报接收非北京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所需材料
(一)《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通过“海淀区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2007版”软件(即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海淀用人单位版))填写打印,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
除“毕业时间”应填写“2007年暑期”外,其它部分要求参照研究生部分执行。
(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1、在填写“毕业时间”时,本科生的毕业时间一般为暑期,学制一般为4年(部分特殊专业学制为5年)。
2、在填写“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时,应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明确意见,而不是学校的院(系、所)。(在出具本科生就业意见时,通常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承办)
其它部分按研究生部分填写要求执行。
(三)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30门课程以上)(原件一份);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以非百分形式打分的,应附注相应说明(此处教务部门是指学校的一级主管部门,多指学校的教务处,而不是指学校的院、系、所)。
(四)毕业生培养方式为统分的证明(原件一份)。须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并注明用章日期。(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已注明培养方式,则不再要求提供此材料)
(五)毕业生品行鉴定(原件一份)。学校院、系部门盖章,并注明用章日期。(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已注明该学生品行鉴定,则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六)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改革后英语四级考试的,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成绩应在425分以上(含)。待审查合格后,原件交由用人单位返回学生本人。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毕业生,及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毕业生,不要求英语四级成绩,但需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外语水平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
(七)《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下载网址:——“下载专区”)。此协议书需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学生本人署名签字(均须手写),并注明用人单位(甲方)用章日期,待区人事局审核后,原件返还用人单位留存。
(八)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九)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待区人事局审核后,原件返还用人单位留存。
本科生的申报材料分两部分装订:
第一部分材料装订顺序(自上而下)为: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原件一份);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3、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4、毕业生培养方式证明(原件一份);5、毕业生品行鉴定(原件一份);6、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一份);7、《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第二部分材料装订顺序(自上而下)为: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原件一份),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一份)。
每一部分材料均用订书机在左上角进行装订,再用回形针将两部分材料合订到一起。
另:凡进入北京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毕业生,须附《北京市应届毕业生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待区人事局审核后,原件返还用人单位留存。装订材料时,将此二份复印件分别作为第一和第二部分所需材料的最后一份。(此条款仅适用于政府机关单位)


附件3

生成“单位2007年度毕业生信息”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的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陆海淀区人事局网站(),在首页下方“网上办公”处点击进入“海淀区毕业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填写单位全称和密码(各单位申报需求信息时自行设置的密码)。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目录中“毕业生控制数及代码文件下载”按钮,在右侧主窗口中将“代码文件”下载到本地磁盘。
第二步:登陆海淀区人事局网站(),在首页右侧“最新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安装“海淀区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2007版”(即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海淀用人单位版))软件(计算机须安装打印机)。
第三步:进入《海淀区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2007版》,初始用户名为admin,密码为空,点击“确定”;在“申报年度”中选择“2007年”;“申报项目”窗口选择“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管理”,按左侧操作步骤依次完成,生成“单位2007年度毕业生信息”文件,路径请选择优盘或软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