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合同7篇

大家要知道制定一份严谨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是一种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的,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项目投资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项目投资合同7篇

项目投资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为完善和提升____________的旅游基础设施及旅游接待能力,解决甲方行政区域内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乙方决定在甲方____________投资开发旅游产业,区域为____________片区。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根本利益,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确定达成投资意向协议,为明确双方的职责,特签署此《投资意向书》。

一、项目建设内容

乙方在____________片区投资开发的旅游产业项目由休闲度假山庄和低密度旅游服务建筑群组成,项目总投资约20_万元,项目具体建筑面积以规划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乙方职责及义务

1、由乙方聘请相关机构,在20_年3月1日前完成该片区的地形图测绘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乙方聘请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人员,完成整个片区的规划设计初稿送甲方;待甲方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后,在30日内将修改后的规划设计正式文本报送甲方送有关部门审查,待审查通过后应严格按照批准方案进行建设,费用暂时由乙方垫付。

3、乙方在签署《投资意向书》3日内先付甲方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元)作为甲方的前期工作经费,待正式规划方案批准后,乙方在一次性预付给甲方土地征地、拆迁费用壹百万元(1000000.00元),签署正式《开发合同》后从乙方应付甲方的土地款中扣除。

4、乙方在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需在60日内启动项目建设,2年内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工作。

三、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安排一名领导干部组成的专职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处理该项目的征地、拆迁和群众协调等工作。同时,指派专职人员负责为乙方办理各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及批文等事宜,费用由乙方负责。

2、待正式规划方案批准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并将土地移交乙方进行施工建设。为缩短乙方的建设周期,甲方应协调好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待正式规划方案批准后,甲方在3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用地的报批及挂牌等工作并协助乙方在30日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优惠政策

因乙方开发项目属招商引资项目,其建设用地按照点征的办法进行挂牌出让,挂牌出让价格按照甲方征地成本价挂牌。由于该地块目前属于荒地没有任何基础配套设施,为支持乙方发展旅游产业及完善该片区群众的基础设施建设,甲方将该项目挂牌出让土地获取的土地出让金(乡净收益部分)返还90%,及该项目所收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给乙方用于该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

五、其他事项

1、该项目范围内的拆迁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若乙方在挂牌拍卖时未能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甲方应协调获得使用权的公司将乙方所支出的费用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本金利息付还乙方。

六、违约责任

如双方在执行上述约定的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侵害另一方利益的将承担违约责任,除承担被侵害方的所有损失外,赔偿该项目上述总投资的5%的违约责任金。如乙方在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2年内未启动项目建设,甲方可无条件收回土地。

本意向书为双方前期的协议书,在双方没有签署正式《开发合同》以前,双方均以《投资意向书》约定条件进行。本意向书一式柒份,双方各执叁份,送市招商局壹份。本意向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合同书》的同等效率。

甲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投资合同篇2

甲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中国人民解放军95172部队的原仙姑岭油库部分土地合作开设餐馆,具体位置为:环保路以南,理工大学云塘校区北门西侧(见附图),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共同出资合作经营该餐馆。其中,甲方以现有租用的场地(该土地由甲方向土地方部队租用并支付租金)以及已有的配套设施出资;乙方以现金出资,首次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作为合作的出资。并从双方合作经营的餐馆营业额中每月支付甲方租金作为场地租金,另每年应向甲方支付6万元的土地管理费用。合作经营前三年甲方占合作经营总股份的36%,后六年占总股份的26%,乙方合作经营前三年占合作经营总股份的64%,后六年占总股份的74%。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内投入的各项资产、资金,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二、上述地址除供电设施及高压电杆迁移、道路开口子、场地租金的开支由甲方单方负责全付外,后阶段餐馆的规划建设、装修和添置餐厅正常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自来水接通等所有餐馆营业前期开支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双方约定按400万总投资进行设计规划,在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开张前,乙方的第一期前期投资不得低于200万元。第二期的建设开发视营业情况由股东商议酌情决定,开发资金共同按股份分别支出。

三、双方在该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建立餐馆经营的共同账户,同时由乙方汇入资金十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开始正式进入设计规划实质性操作阶段。并向甲方指定的账户上支付人民币三十万元作为作为合作经营的风险抵押金,协议的生效期以收到乙方风险抵押金为准,合作经营的风险抵押金在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开张前一周,由甲方将该笔费用中的24万汇入餐馆经营的共同账户,剩余6万继续作为甲方的土地管理费用。第二年的同一日期,无论亏或赢利从餐馆经营额中支付6万管理费。两年后,6万元管理费可做为土地租金进行抵扣。协议生效一个月后,乙方应向餐馆账户汇入90万元资金作为餐馆开工建设费用的支出准备,并开始开工建设。在第一期完工,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前,乙方剩余100万或超过100万的资金应全部到位餐馆的共同账户,并且由该账户完成所有前期费用支出。从设计到建设完工开业不得超过8个月。否则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开业后由该账户支出的费用不视为第一期前期费用,由股东其它账户支出的餐馆开支费用也不视为第一期前期费用。双方约定以不少于200万的前期投入为股份核定基准数,如第一期前期费用少于200万元,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以实际前期费用为基数,重新核定双方股份。不得在对外营业开张后乙支付开业前的前期开支。

四、财务管理:餐馆的经营银行帐号由双方代表完成开户,为了财务管理的安全性,该账号应该为双控账号,作为前期合作资金和营业收入支出账户。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归乙方负责,财务人员在该账号正式启用时开始进入财务管理,为了便于分成核算,甲方将派一名财务协助乙方共同管理财务账务及会计核算工作,餐馆所有开支经由双方财务签字方可支出。

五、双方约定从双方合作经营的餐馆营业额中支付甲方每年25万元的场地租金和管理费,为减少经营风险,甲方同意免前两年租金,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两年后提前一个月开始收取场地租金。年租金前三年按20%递增,后七年按16%递增。首次支付甲方的月租是以36万元年租为基准,而后以此方式类推。租金支付方式为:首次应支付前三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并另行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之后每月定时支付总租金额的平均数为月租金。

六、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期满后,店铺及所有设备物资属于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的合作经营期限为6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合作经营期间,乙方派代表全面担任餐馆的现场管理日常工作,甲方派代表参与其协助管理,管理方式方法以乙方观点为主。但甲方应参与在餐馆的前期建设工程和装修招标,其余经营设施采购及日常超过一万元以上的采购乙方应知会甲方,甲方视情况参与或监督。另餐馆的正常利润不得低于营业额的20%,在盈利的情况下低于20%属乙方管理不力,甲方利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一定责任。经营两年后如发生亏损,应以在支付甲方土地租金与管理费的前提下,共同承担亏损。由此,在双方继续经营合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否决乙方的的管理决策。在一年内无法改变亏损局面,双方应考虑转让经营。在盈利的情况下两年内乙方发生出资转让则需支付甲方前两年减免的土地租金和管理费后作为违约处置。

八、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从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开张起计,每月营业额除去餐馆人员工资及成本开支外产生的盈利,以甲乙双方的占有股份为依据,按比例每月分配到双方指定帐上。在餐馆按规划第二期投资时,双方各按比例出资。

2.债务承担:前期投入债务由各方按各自的出资责任各自承担,不得将前期债务列为合伙债务;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九、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在执行第七条合同条款前提下,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在盈利的状况下四年后方可整体转让经营,四年内发生整体装让经营,乙方与甲方共享有除建筑外的装修及设备转让财产权,房屋建筑的财产转让权属甲方拥有。

十、在合同期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导致餐馆无法营业,双方共同承担风险。

十一、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十二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三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十四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或出现政府和土地方重大政策变化。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的债务;甲方的土地管理费和土地租金;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八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八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十五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十二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相关行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项目投资合同篇3

建设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投资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市中心城区的建设,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代建承揽实施意见(试行)》、《关于代建投资承揽项目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对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代建承揽实施意见(试行)〉的补充通知(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内容,接受了乙方的投标。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项目投资承揽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

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中标金额为准)

项目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范围:_______________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二、代建投资承揽的方式及内容

1、甲方根据_____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的要求,将_______________项目交由乙方投资承揽代建,由乙方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投资资金,按法定程序交付给甲方使用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

2、代建投资承揽的内容包括本合同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建安工程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

(1)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

(2)该项目范围内建安工程,包括:排水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以中标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该项目投资费用支付承诺匹配土地上的征地、土地报批、拆迁补偿及青苗补偿。

3、若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工作委托甲方完成,甲方可以接受,由甲方指定本项目实施单位受托完成,并由乙方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该委托合同应约定在委托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由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若受委托人不能在此期限内完成,超过合同委托期限20%以内的,属宽限期,不补偿乙方的损失;超过合同委托期限20%以上的天数,以乙方投入的拆迁补偿和青苗补偿总费用为基数,由受托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计息,补偿给乙方。

4、乙方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拆迁公司进行拆迁。

5、乙方建成后的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

三、项目投资价款

1、本项目代建投资承揽的合同价款金额为_____元,包括项目占地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建安工程;匹配土地征地、拆迁、安置及青苗补偿、前期费用等部分。

2、本项目合同价款确定后,因材料价格、机械费和人工工资发生变化,甲方不再给予相应调整。

3、乙方在代建投资承揽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承担。劳保基金的扣缴按上级劳保基金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执行。

四、合同工期

1、本项目履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完成,共计____天。在此时间范围内,详细的分期工期另行约定。(此合同工期包括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在内)

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但投资专项资金不计息;因重大规划调整或甲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误,乙方可以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审核后工期可以顺延。顺延工期在60天以内的,投资专项资金不计息,在60天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计息。具体计算办法,以乙方投资专项资金帐上的实际余额,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因乙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顺延工期。

3、延误工期每天赔偿元,最高延误工期赔偿限额为合同总造价的1%。

五、质量要求

乙方代建投资承揽的工程必须达到国家、省、市现行各项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合格,争取优良。

六、代建承揽项目的管理

1、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公司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乙方应成立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3、本合同签定后,若乙方需自行组织施工的,应具备相应的市政施工资质。若乙方不具备市政施工资质的,乙方应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的监督下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并办理项目报建各项手续。

七、工程量的变更

1、工程量、土石比在设计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明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原则上不作项目工程量和土石比的变更(含沟槽)。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甲方设计图纸的变更及其它原因引起的项目造价增加或减少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比例时,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变更理由并计算出变更数量后,经甲方同意,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可以相应的变更工程量。

2、工程量的变更在本条款约定的比例范围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乙方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甲方只对变更造价达到总造价的5%(含)以上的工程量相应增加或减少工程款。

增加或减少的造价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不予变更,增加变更若多个子项目累计才超过上述比例的,则在计算增加变更总额时,应按上述比例扣除后才计算,若是单个子项目增加,则依实际发生计算。

八、代建投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本项目的投资专项资金共分三期交纳:第一期为项目投资响应金,按照区财政局审核的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内征地和青苗赔损及税费估算费用人民币万元和前期费用人民币____万元,合计人民币____万元,于投标资格确认登记前转入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第二期按区财政局审核的建安工程预算的60%交纳,即人民币____万元(万元x60%)作为投资专项资金,在完成第一期项目投资额后____日内交纳;第三期以匹配土地的报批、征地、青苗补偿及安置等所需费用按区财政审定的金额,在完成第二期项目投资额后____日内交纳。此条款列入合同条文。对不履行合同的,对前期工程不予验收。

所交投资专项资金优先满足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及税费估算费用和前期工作费用的需要。

2、乙方将打入甲方指定帐户的响应金转为该项目的投资专项资金后,该专项资金实行双控,且不计利息。乙方在代建投资承揽过程中根据项目建安工程建设的需要,可以使用该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首先保证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的需要,代建承揽人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用于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方面的,可由代建承揽人按市财政审定的金额申请使用,若该专项资金除满足该项目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需要外仍有剩余,则用于建安工程建设,根据建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代建承揽人可以提出使用申请,经项目实施单位和我司核实后,可按核实的已完建安工程预算造价与中标人建安工程投标报价的比例乘以专项资金剩余部分,作为甲方同意代建承揽人使用的专项资金额度。

原则上乙方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5天,且实际使用金额达到25万元时,方可申请使用。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用地上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费用超过投标报价的部分,经市政府审批确认后,由代建投资承揽人在已缴纳的项目响应金之外追加出资,计入项目成本。

4、变更工程量,按规定程序认定,但不从项目响应金中拨付进度款。

5、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将代建投资承揽项目总预算金额的3%的现金缴入市财政局指定的银行帐户,做为代建投资承揽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此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能用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只能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投资回报及支付方式

1、项目投资的回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乙方参与该匹配土地挂牌竞拍的,成功竞拍后,以项目投资款抵缴项目配地的土地出让金作为项目投资回报。

(2)他方参与匹配土地挂牌竞拍的,成功竞拍后,以项目配地的土地出让金作为项目投资回报。

2、工程竣工验收后,土地方可挂牌:

(1)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除质保金外,则可以项目投资回报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资金补足。

(2)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则可以项目投资回报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资金补足。

3、乙方以参与公开出让土地形式回报的,应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本项目匹配土地经市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位置、面积、价格和挂牌时间后,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部门出具承诺书。乙方对于投入的项目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费用(包括征地、报批和拆迁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等),只能选择土地出让形式回报(在代建投资承揽合同签订时选定)。选择土地出让形式回报的(参见上述第一条款内容),待该匹配土地出让时,以该匹配土地的基准地价挂牌,最终按成交价结算,成交价超出起始价部分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分配。其分配的比例为:乙方以投入该项目的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补偿和青苗补偿资金占项目总造价的比例获得超出部分资金,其余归甲方所有。若选择现金回报的,则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之日止,以乙方投入的项目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等费用总额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计息。

十、项目的验收

项目验收分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甲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十一、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组建项目矛盾协调小组,协助乙方调处项目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和阻工等矛盾纠纷;

(2)委托监理单位,派出总监、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等相关人员;

(3)会同相关部门核定和批准项目工程量变更,并给予签证;

(4)监管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核定和审查项目结算;

(5)按约定支付项目代建投资费用;

(6)接收竣工合格项目;

(8)双方协商的其它责任。

2、乙方的责任:

(1)足额提供项目红线范围内和匹配土地上的征地、批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和前期费用等;

(2)完成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建设任务,包括设计图纸内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基层、面层、排水、绿化、亮化等工程任务;

(3)按规定确定符合资质的工程建设施工队伍,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对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和施工中产生的纠纷负责;

(4)项目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按规定时间移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5)提出项目建设变更申请,并向甲方说明变更理由,计算变更工程数量;

(6)接受甲方委托单位的全程管理;

(7)双方协商的其它责任。

十二、违约处理

1、甲方违约处理: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金额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处理: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被解除、终止而无法履行的,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按损失金额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的免责条款

由于国家政策变动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项目需解除或终止的。

十四、合同的组成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书及其附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项目投资建设总预算书;

8、本合同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及其它附件;

7、图纸。

十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超过约定时间56天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

2、乙方违反代建投资承揽合同关于建设进度的约定,乙方承揽项目建设速度缓慢,经甲方或其委托单位书面催促后乙方仍不能改正,导致不可能按期完成的。

3、在征地、拆迁、安置和青苗补偿等政策性工作中,乙方不执行市政府的统一政策标准,恶意突破政策界限,造成大规模上访或严重扰乱全市建设秩序现象的。

4、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自己或通过他人直接或间接行贿,有损建设单位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或伙同监理单位营私舞弊、虚假签证的。

5、代建投资承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造成重大事故的。

6、乙方严重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影响社会稳定的。

7、乙方破产或宣布破产、或陷于重大经济纠纷或被司法机关依法羁押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8、乙方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经竣工验收达到约定质量等级要求并将项目依程序移交给甲方,且甲方全部付清项目费用后。

十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双方各执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投资合同篇4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投资于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本合同: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 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 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 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 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 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

9、 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________国信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建岚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________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 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有效期间,如果发生受托人终止情形,委托人将另行选任新的受托人,委托人不指定或无能力指定的,将按《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

4、委托人保证已就信托资金设立信托的相关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5、委托人保证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谋取非法收益。

6、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为:

名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七条 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时的规定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可用于清算的财产。

3、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管理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4、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帐户:

户名: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5、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6、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自交付日至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7、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杂项收入。

第八条 信托费用

1、 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应由信托财产承担:

(1) 受托人报酬;

(2) 文件或帐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 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6) 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 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8) 信托发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按如下方式计算: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 = (信托资金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信托计划财产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4、费用计提

(1) 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提取;

(2) 除受托人报酬外的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3) 受托人按照信托资金数额的3%计提信托费用。

5、 受托人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于收到项目公司信托费用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信托报酬。

6、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计算。

第九条 信托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存续期为一年,自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1、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进行集合运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________信托计划。

2、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分别核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4、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5、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投资于自己或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贷给自己或关系人。

第十一条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股权溢价转让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100% 信托收益率 =总信托收益 ÷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 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1)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

(2) 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信托计划期满的____个工作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简称工作日)内。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帐户(简称信托利益划付帐户)。

第十二条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

1、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帐户。信托财产经营产生的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2、所有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3、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帐户中扣收。

第十三条 风险揭示和风险承担

1、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贷款风险、利率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受托人确认,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负有采取合理措施规避信托财产出现重大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义务,但受托人不负有预见并随时告知委托人或受益人类似风险的义务。 5、受托人如有因违反信托目的或者违背受托人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致使信托财产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甲乙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四条委托人其他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2)按照《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清算情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3)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资金的基本运作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委托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 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3)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 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前划转信托帐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5) 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托人享有依据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委托人到期未支付的信托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3)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

项目投资合同篇5

一、引??

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的合同管理中,常常伴随工程结算价款得不到双方认同、结算纠纷时常发生的问题,给合同双方带来了很大困扰。在签订合同时忽略了合同类型的选择以及签署各方对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约定是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加强合同从签订到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力度,处理好工程建设实施中合同双方的风险分担,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达到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更有效地控制项目风险的目的,合同类型的选择就显得至关重要。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一般有3种: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人工时计费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列出的工程量表来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传统的单价合同中单价是固定不变的,工程量是根据施工图纸等资料预先估算出来的,工程结算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并根据合同注明的支付比例来进行的。

我国于20xx年7月1日发布实施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现了工程造价领域由“定额计价法”向“清单计价法”的重大转变。单价合同计价方式被工程量清单模式所采用,因此在目前的工程招标中多使用单价合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执行中被普遍接受并认为比较合理的风险划分原则为物价变化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这类合同的最大特点是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对工程量变化负责,承包人对价格变化负责,合同双方可以将风险控制在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且实行风险的有效分担。此外,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较宽,既能帮助发包人规避物价变化的风险,又能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物料损耗等手段来节约成本,达到提高利润的目的。

二、单价合同的分类及风险分担(一)单价合同的分类单价合同通常被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是经常被选用的合同形式之一,采用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其中包含了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各项费用,以及税金、风险、利润等。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量结算按照双方确认的每月 (或每阶段) 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结算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确认的工程量为依据来结算工程总价款。无论任何影响价格的因素建设项目单价合同下的投资控制风险分担研究马霏霏55城市管理]发生,单价都是固定不变的,为了减小工程承包人的风险,该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量变化幅度小、工期短的项目。

变动单价合同应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表明,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条款,先约定预估的工程量,并在合同中签订单价。同时,还应约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的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的具体办法。该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还存在某些不确定因素的情况,虽然在合同中进行了暂时约定,但进行工程结算时还可再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调整,并按照双方确定的实际单价结算。因此,承包人的风险就显得相对较小。

(二)单价合同的风险分担在不同合同计价方式下,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风险分配不一。在工程合同的签订中,选择何种合同方式,既由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又由合同双方所要承担的风险确定。对于单价合同,发包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正确性和充分性予以明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因此,发包人应特别重视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工程涉及领域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加强勘察设计阶段的管理。一旦发生工程量变化情况,发包人可能发生的风险分为两种:一种是若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结算时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预先约定的单价计算,这样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将由发包人承担;另一种是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所提供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勘探报告和前期所收集的工程相关资料等自行计算并编制工程量清单,这样发包人通常(除非法律政策或不可抗力条件下) 不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相应风险即分摊在承包人身上,发包人仅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综合上述情况,发包人为避免自身风险,应尽可能确保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从而在计算过程中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转移给承包人,或依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此外,在工程投标中,投标者在同一工程量清单基础上通常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承包人之间的投标竞争基本是单价的竞争,因此单价的风险主要是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就是其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而导致的单价调整的风险。

三、单价合同在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一)单价合同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1.由于固定单价合同中决定实际工程总价的因素是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很多建设单位往往误认为其单价在整个过程中绝对不变,即便各项费用价格超出承包人所能承受的范围也不作调整。一旦发生价格上涨过快,承包人将无力支付质量较好的材料和施工装备,便会导致工程质量严重受损甚至工程无法继续下去而拖延工期等。事实上,在单价合同中,即使没有出现不可预见的环境和工程变更,如果发包人提交的工程图纸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之间存在明显差异,这种差异也将直接导致承包方在编制清单项目时易发生数量错误和项目遗漏,这样的错误所带来的工程损害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对于此类漏项和数据错误,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指出并与发包方确定调整这些清单项目单价的方法和细则。

2.以往在工程实施中,建设人员由于缺乏造价兼合同管理相关知识,对合同中单价的确定问题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首先,很多承包人错误地认为在招投标中可以先低价中标,然后通过变更工程的方式来达到重新议价的目的,这样就可以弥补低价中标所形成的单方经济损失,因此就会出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制造或怂恿发包人对工程局部进行变更的情况。这已成为承包人不正当牟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带来的危害不但会造成建设项目的投资失控,也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合同双方在发生真实变更需要重新议价的情况时,行业内通行的做法是参考预算单价进行协商,但预算单价和工程结算单价之间出现的差异往往被忽视。因此,采用合同和造价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地确定新单价就未被运用到变更工程项目的实践中。

(二)相关问题的应对措施针对前文所述的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具有代表性的有:苏田斌针对工程变更单价的调整讨论了变更单价可以采用清单单价和协商单价 (即重新议价) 两种方法,应选用哪种方法关键在于区分清单工程和新增工程,清单工程即便改变了某个部位的性质也要遵照报价单,对于变更工程书新增项目,承包人有一定的`讨价还价的余地,故56[城市管理]采用议价方式为宜。穆云红提出了用“折扣预期利润法”分析承包商预期利润,并采用分期将利润分摊到工程实际价款中的方法成功地处理了有关工程单价调整的问题。

四、关于单价合同的两种新概念(一)单价合同是固定价格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的混合体马占胜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单价合同也是固定价格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的混合体的观点,该观点认为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类似,买卖双方可预先订立单价费率,即在合同订立时并不能确定实际单价,但一旦发生价格上涨或工程变更便可按照成本补偿合同的方式为承包人追加补偿利润。

(二)单价合同下的“囚徒困境”李跃水认为单价合同设计下的项目组织实际上是一个竞争性的组织,不是一个为项目整体目标实现而协调工作的合作性组织。由于单价合同缺乏适当的激励,导致承包人只会努力减少自身成本,而不会有动力去为发包人节约投资,不会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来要求优化精简项目的范围和内容,甚至会滋生承包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发包人为了防止承包商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能会过分压低合同价格并加强过程督查,无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从而陷入经济学中由个体理性导致集体不理性的“囚徒困境”式的不利局面。

五、基于风险分担的投资控制模型的构建工程项目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属于合同双方应对价格风险的策略之一。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在目前的工程实际中,大多数建设主体均偏向接受此项规定。然而,现阶段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强,出现特殊情况后,由于风险分担问题,承包人和发包人出现了很多工程造价纠纷,因此在研究单价合同下投资控制风险分担是很有必要的。

笔者在前文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基于风险分担的建设工程单价合同的优缺点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到表1所示结果。

六、总结笔者分析了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以及目前所产生的两种新的概念,讨论了单价合同模式在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分析得出以下结果:1.固定单价合同可以被用于项目工程招标时间与施工工期较短,不能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不具备相关的条件,无法准确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程,建议在合同中对风险范围、工程量确认和调整方法等进行相应的约定,在项目实际进程中减少结算和索赔的纠纷。

2.当拥有完善的设计图纸并具备相关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招标时,从发包人的角度建议选择固定单价合同。这意味着发包方必须不断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水平。单价合同中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量的风险则由发包人承担,除了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外,还建议对合同中风险的范围、违约、索赔和争议的解对策进行必要约定,以便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同时,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用单价合同既可以实现项目管理目标,又可以维护承包人的利益。然而现阶段的单价合同缺乏适当的激励,对承包、发包双方都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要求建设及造价管理人员既遵循市场规律,又要兼顾公平,不断完善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培育日益健全的中国建筑市场。

项目投资合同篇6

风险投资协议样本 详细内容

甲方 (你的公司)

乙方 (vc)

investment term sheet

(投资意向书)

20xx年01月01日

被投公司简况

xxx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或者“公司”) 是总部注册在开曼群岛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直接或者间接的通过其在中国各地的子公司和关联企业,经营在线教育开发、外包和其他相关业务。总公司、子公司和关联企业的控股关系详细说明见附录一。

公司结构

甲方除了拥有在附录一中所示的中国的公司股权外,没有拥有任何其他实体的股权或者债权凭证,也没有通过代理控制任何其他实体,也没有和其他实体有代持或其他法律形式的股权关系。

现有股东

目前甲方的股东组成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单股权类型 股份 股份比例

黄马克/ceo普通股 5,000,000 50%

刘比尔/cto普通股 3,000,000 30%

周赖利/coo普通股 2,000,000 20%

-----------------------------------------------------

合计:10,000,000 100%

投资人/投资金额

某某vc(乙方)将作为本轮投资的领投方(lead investor)将投资: 美金150万

跟随投资方经甲方和乙方同意,将投资: 美金100万

----------------------------------------------------------------------投资总额美金250万

上述提到的所有投资人以下将统称为投资人或者a轮投资人。

投资总额250万美金(“投资总额”)将用来购买甲方发行的a轮优先股股权。

本投资意向书所描述的交易,在下文中称为“投资”。

投资款用途

研发、购买课件 80万

在线设备和平台 55万

全国考试网络45万

运营资金 45万

其它 25万

总额 250万

详细投资款用途清单请见附录二。

投资估值方法

公司投资前估值为美金350万元,在必要情况下,根据下文中的“投资估值调整”条款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投资将购买公司 股a轮优先股股份,每股估值0.297美金,占公司融资后总股本的41.67%。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股权激励方案

现在股东同意公司将发行最多1,764,706股期权(占完全稀释后公司总股本的15%)给管理团队。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在投资完成前实施。

所有授予管理团队的期权和员工通过持股计划所获得的期权都必须在3年内每月按比例兑现,并按照获得期权时的公允市场价格执行。

a轮投资后的股权结构

a轮投资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执行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单股权类型 股份股份比例

黄马克 普通股5,000,000 27.63%

刘比尔 普通股3,000,000 16.58%

周赖利 普通股2,000,000 11.05%

员工持股 普通股1,764,706 8.75%

a轮投资人(领投方) 优先股5,042,017 25.00%

a轮投资人(跟投方) 优先股3,361,345 16.67%

----------------------------------------------------

合计: 20,168,067 100%

投资估值调整

公司的初始估值(a轮投资前)将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进行如下调整:

a轮投资人和公司将共同指定一家国际性审计公司(简称审计公司)来对公司20xx年的税后净利(npat)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进行审计。经ifrs审计的经常性项目的税后净利(扣除非经常性项目和特殊项目)称为“20xx年经审计税后净利”。

如果公司“20xx年经审计税后净利”低于美金150万(“20xx年预测的税后净利”),公司的投资估值将按下述方法进行调整:

20xx年调整后的投资前估值=初始投资前估值×20xx年经审计税后净利÷20xx年预测的税后净利。

a轮投资人在公司的股份也将根据投资估值调整进行相应的调整。投资估值调整将在出具审计报告后1个月内执行并在公司按比例给a轮投资人发新的股权凭据以后立刻正式生效。

公司估值依据公司的财务预测,详见附录三。

反稀释条款

a轮投资人有权按比例参与公司未来所有的股票发行(或者有权获得这些有价证券或者可转股权凭证或者可兑换股票);

在没有获得a轮投资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新发行的股价不能低于a轮投资人购买时股价。在新发行股票或者权益性工具价格低于a轮投资人的购买价格时,a轮优先股转换价格将根据棘轮条款(ratchet)进行调整。

资本事件(capital event)

“资本事件”是指一次有效上市(请见下面条款的定义)或者公司的并购出售。

有效上市

所谓的“有效上市”必须至少满足如下标准:

1. 公司达到了国际认可的股票交易市场的基本上市要求;

2. 公司上市前的估值至少达到5000万美金;

3. 公司至少募集20xx万美金。

出售选择权(put option)

如果公司在本轮投资结束后48个月内不能实现有效上市,a轮投资人将有权要求公司——在该情况下,公司也有义务——用现金回购部分或者全部的a轮投资人持有的优先股,回购的数量必须大于或等于:

1. a轮投资人按比例应获得的前一个财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部分的10倍,或者

2. 本轮投资总额加上从本轮投资完成之日起按照30%的内部收益率(irr)实现的收益总和。

拒绝上市后的`出售选择权

本轮投资完成后36个月内,a轮投资人指定的董事提议上市,并且公司已经满足潜在股票交易市场的要求,但是董事会却拒绝了该上市要求的情况下,a轮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在任何时

候用现金赎回全部或者部分的优先股,赎回价必须高于或等于:

1. 本轮投资额加上本轮完成之日起按照30%内部报酬率(irr)实现的收益总和;

2. a轮投资人按比例应获得的前一个财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部分的25倍。

未履行承诺条款的出售选择权

如果创始股东和公司在本轮投资完成后12个月内,没有完成下文“签署和完成交易的前提条件和交易完成后的承诺条款”中定义的投资后承诺条款,公司必须按照a轮投资人要求部分或者全部的赎回本轮发行的优先股;赎回的价格按照本金加上本轮投资完成之日起按照30%内部报酬率(irr)实现的收益的总和。

创始股东承诺

所有创始股东必须共同地和分别地承诺公司将有义务履行上述出售选择权条款。

转换权以及棘轮条款(ratchet)

a轮优先股股东有权在任何时候将a轮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初始的转换率为1:1。a轮优先股的股价转换率将随着股权分拆,股息,并股,或类似交易而按比例进行调整。

新股发行的价格不能低于a轮投资人的价格。在新发行股票或者权益性工具价格低于a轮投资人的购买价格时,a轮优先股转换价格将根据棘轮条款(ratchet)进行调整。

清算优先权

当公司出现清算,解散或者关闭等情况(简称清算)下,公司资产将按照股东股权比例进行分配。但是a轮投资人将有权在其他股东执行分配前获得优先股投资成本加上按照20%内部回报率获得的收益的总和(按照美金进行计算和支付)。

在公司发生并购,并且i) 公司股东在未来并购后的公司中没有主导权;或者ii) 出售公司全部所有权等两种情况将被视为清算。

在上述任何情况下,a轮优先股股东有权选择在执行并购前全部或部分的转换其优先股。如果该交易的完成不满足清算条款,a轮投资人将有权废除前述的转换。

沽售权和转换权作为累积权益

上述a轮投资人的出售选择权和转换a轮优先股权是并存的,而不是互斥的。

项目投资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市城市规划城区西段和区产业调整及发展方向,乙方愿在市区投资开发市场和房地产项目(综合性商住小区),并于年月日签订意向书一份。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双方签订的意向书的基础上,就乙方投资开发的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一带、区政府新址对面的面积约为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进行综合性商住小区开发。

甲方承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年,用地性质为商住用的,商住小区建筑容积率为不低于。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地价款和各类费用价款为每亩万元人民币,上述价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土地造地费、绿化费、人防费为获取土地用地指标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费用、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证费用等各种税费。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条件

1。本协议签订后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

2。甲方将已完成拆迁并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电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内由乙方支付%。

3。在乙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妥后,由乙方支付%。

4。其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二年内付清。

如整个商住小区项目乙方分期开发的,则乙方的上述款也应分期支付,每期乙方应支付的款项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本条上述款项支付的比例和时间确定。

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给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各类款项,甲方未及时支付影响项目进度的,乙方有权催告甲方及时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项有权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按时提供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

2。负责为乙方建设项目办妥立项批复;

3。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4。负责为乙方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5。负责合同规定的土地的拆迁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负责按乙方的总体规划进程落实乙方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

7。协助乙方协调济南市政府及相关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内办妥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为开发本合同规定的商住小区所需的政府立项批文及证件。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价款;

2。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开发。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地块的四址规划红线图并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图各张。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做好小区开发的详细的总体规划方案供甲方进行报批。

第七条甲方承诺在年月底前将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进行开发建设。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同意争取在年一季度内对本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争取在年内完成整个小区项目的开发建设。

第九条甲方承诺对乙方在市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优惠政策,同意将乙方交纳给甲方所属税务部门的建筑税和所得税通过财政的渠道予以返还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法律文件予以落实确定。对于不属于甲方决定给予的优惠政策,甲方承诺予以积极配合乙方争取。

第十条为了使乙方的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完成,甲方同意在政府部门中专门成立一个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发项目和政府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为了整个项目能够得到顺利的开发建设,乙方决定成立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开发建设,对于项目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种批文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甲方应尽力予以帮助,使该项目能早日开工建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性。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