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解除协议参考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 年 月 日共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解除协议参考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一、甲方已收取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大写: );

二、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 等物品,价值人民币 元(大写: );

四、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 元 (大写: )。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 元。

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 元)。

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 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迁出租赁房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 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 乙方帐号见合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