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演出协议参考

甲方:

文艺演出协议参考


乙方:洛阳市青年曲剧团

为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演出时间、场次和价格

  时间天。从20XX年月日到年

月日,共场戏,合计 元。

二、演出地点:由乙方指定。

三、付款方法

签订协议时先付定金元,演出结束后一次性全额付清。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指定演出地点及戏台位置,指派专人负责接头,协调接电用水等事宜,免费给乙方供电和用水。

二、甲方负责指派专人维护演出现场秩序和观众安全,不得无故刁难乙方。

三、乙方负责组织人员演出,所演剧种和节目由乙方提供节目单,供甲方选择确定。

四、乙方负责按确定的场数演出,不得无故少演或不演。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签订协议后不再演出,所交定金不退,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签订协议后,不按期演出双倍返还甲方定金。

六、其它事项

一、演出期间如遇雨雪天气和停电等,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决定是否延期演出。

二、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代表人:

乙方:洛阳市青年曲剧团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