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协议书范本2例


篇一:安置协议


安置协议书范本2例

(试行)

甲方:嘉善县姚庄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嘉善县姚庄大道158号

  法定代表人:朱苗 联系电话:84775172

乙方:户主----------------------家庭人员---------家庭人员共----------人。经双方确认,乙方参加安置的家庭人员为----------人(包括未婚独生子女等人员)。

一、安置房地址:姚庄镇洪福西路,姚庄镇新社区。

二、新社区房屋分为二类:一类为标准公寓房,另一类为复式公寓房。标准公寓房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式公寓房其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房屋由乙方委托甲方统一建造。

三、乙方按政策自愿选择------------------------房,享受面积、户型及补助、奖励政策如下:

四、房屋价格:标准公寓房中心价每平方米-----------元,车库每平方米-----------元。不足安置面积的,不足部分按-----------元每平方米进行补助,超出户型面积的部分按-----------元每平方米计算(每户可超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内)。楼层差价按甲方之规定执行。复式公寓房车库价格为------------元每平方米,标准层价格为------------元每平方米。

五、乙方所得补助及奖励资金和标准公寓房、复式公寓房买价实行货币差额结算。多退少补。房款按实际面积结算。价款全部结清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钥匙。

六、乙方所选的标准公寓房或复式公寓房的坐落位置通过选房确定,选房办法由甲方制定并公示,乙方必须自觉遵循,选房时乙方必须按顺序在规划的房源中进行选房,不得提出另外要求。

七、乙方承诺:本次在姚庄新社区自愿选择标准房安置点,所有家庭成员不再提出宅基地申请要求及不再提出“两分两换”任何政策。(包括子女婚嫁户籍在本镇范围内迁移的。)

八、本协议签订后,除法律政策及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未能履行合同,由此给予双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姚庄镇人民政府执一份,一份交嘉善县公证处备案。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家庭共同成员)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

篇二:拆迁安置协议书范本

搬迁时间 年 月 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

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地址: ,电话:

被征收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电话: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地址: , 电话:

委托代理人: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电话:

甲方因 项目建设需要,根据 政房征[ ] 号《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征收乙方的房屋。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意见》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意见》(试行)等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征收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征收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 ,房屋产权证号: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套内面积

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房屋的结构 ,房屋共有情况 。

第二条 乙方选择第种补偿方式:

1. 货币补偿。

2. 房屋产权调换。

第三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根据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号《 评估报告》,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为: 元(小写: 元)(详见货币补偿计算表,表-1)。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作为本协议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结算依据。

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为 元,由甲方于 月

第四条 房屋产权调换

(一)、实行原地房屋回迁安置的,房屋安置地点位于 号楼 单元 层 号房。该房的结构为 ,用途为 ,该房屋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最终以房屋测绘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安置房屋为多层建筑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原产权建筑面积1:1的比例进行安置;安置房屋为高层建筑的,按被征收人原房屋套内面积进行安置,并以此计算安置房应安置的建筑面积,即:被征收人安置房应安置的建筑面=被征收人原房屋套内建筑面积ד(1+安置房公摊系数),相同建筑面积内不补差。(见房屋原地回迁安置差价计算表,表-2)。

(二)、实行异地房屋产权调换安置的,房屋安置地点位于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号房。该房的结构为 ,用途为 ,该房屋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最终以房屋测绘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或以房屋产权证面积为

准)。安置房屋为多层建筑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原产权建筑面积1:1的比例进行安置,安置房屋为高层建筑的,按被征收人原房屋套内面积进行安置,并以此计算安置房应安置的建筑面积,即:被征收人安置房应安置的建筑面=被征收人原房屋套内建筑面积ד(1+安置房公摊系数),相同建筑面积内不补差。安置房屋区位每降一个土地级别,按被征收房屋原产权建筑面积的10%作为补偿,原产权建筑面积10%部分不足5平方米的按照5平方米来补偿。(见房屋产权调换计算表,表-2)。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 安置房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

(三)、调换后的房屋产权,由甲方提供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其费用按相关规定缴纳。

(四)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腾空房屋交甲方拆除。房屋搬迁验收完毕后,凭验收单结清补偿款。补偿协议签订后乙方将产权手续交于甲方,送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手续。

(五)、产权调换差价由 方于 年 月 日前向 方支付,支付方式为: 。

第六条 房屋产权安置的过渡

过渡方式为:乙方自行过渡,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七条 房屋征收搬迁补助费

(一)甲方按 规定标准,支付乙方搬迁费 元,临时安置补助费 元,其他补助费 元,共计: 元。

(二)征收非住宅房屋,甲方按 规定标准,支付乙方搬迁费 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元。其他补助 元,共计: 元。

(三)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及其他补助等费用,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 。

八条: 乙方的违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在月 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九条: 奖励条款

1、 2、 3、

第十条 违约条款

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六条第(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90日前通知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 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双倍向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 征收非住宅房屋超过过渡期限的,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 %向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二)、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五条第(一)项及附件二标准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

(三)、安置房交付后,房屋面积最终以房屋测绘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如房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超出面积部分按照签订合同的房屋安置价格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