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担保书

 

 

 

 

 

 

 

 

 

 

纳税担保书

纳税人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纳税

担保人

名 称

 

登记注册类型

 

地 址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担保形式

 

担保范围

税款、滞纳金金额(大写)————元以及实现税款、滞纳金入库的费用,滞纳金起算时间为 年 月 日。

担保期限

和担保责任

纳税人于 年 月 日前未缴清应纳税款的,由纳税担保人自收到税务机关纳税通知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滞纳金。

纳税人以自己财产担保的,于 年 月 日前未缴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对担保财产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用于纳税担保的财产名称及数量

 

附:用于担保的财产证明及份数

 

不动产价值(估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动产价值(估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其他财产价值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担保财产总价值(估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纳税担保人签字: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纳税担保人(章)

年 月 日

纳税人签字:

纳税人(章)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经办人签字: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